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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更新《走过青春爱过你:暖读系列(共15册)》最新章节。

青春不怕岁月长
有些时刻,我们都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世界明明如此之大,却没有你的容身之处。我们挣扎,我们迷茫,但我们都还没有到绝望的时候。就走下去吧,保持挣扎,保持寻找。结果无非两个,再也没有气力去挣扎,或者是找到了一条属于你的路。青春不怕岁月长,在死心前,再努力一次。不管你会去哪里,愿你不忘初心。
最穷的时候,和老唐、老林三个人挤一张床。三人晚上想喝酒,东凑西凑只凑够了买一瓶啤酒的钱。于是三个人你一口我一口,一起轮着喝啤酒。那时候《大话西游》很火,但还没有现在这么火,老唐有一张藏了很久的盗版碟,我们就拿出电脑三个人凑在一起看《大话西游》。
看到紫霞仙子被牛魔王刺中的一瞬间卡碟了,我和老林异口同声说出一句电影中孙悟空的台词:“卧槽。”好在还是有惊无险地看到了最后,看到转世后至尊宝对变成孙悟空的至尊宝说了一句:“欸,那个人好像只狗。”
我们一直嘻嘻哈哈地看到了最后,看到这里却谁也不再说话。打破沉默的是老唐,老唐拿起啤酒说了句:“哈,我们其实也好像只狗。”
他是用自嘲的语气说的,我们却谁也笑不出来。
那是2009年的冬天,我们谁都没习惯漂泊。
那是2009年的夜晚,老唐的房子还有两天到期。
如果房子没法续签,我们就得露宿街头,那时的我们已经严肃地准备好了三个睡袋。
我知道,你也曾经想变成某个人的盖世英雄,可你最终还是没有成为英雄。
你也有想要实现的梦想,所以你离开家乡,直到某一天回头看,发现物非人不在,而你也不再是当初的自己。
很多人都说,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回家,或许只有漂泊的人懂:从你离开家的一瞬间,你就再也没法像当初一样了。
或许你回头看,也会这么嘲笑自己:“欸,那个人,好像只狗。”
站在陌生的城市街头,你发现你找不到落脚点。
就像那时的我们,觉得世界之大,却没有容身之处。
如今我晃过很多个冬天,去了很多个城市,由衷地喜欢墨尔本。
或许你和我一样,在刚来这个城市的时候发现一切和自己想象的不同,可待的时间久了,也有了类似故乡的感情。
哪条街道你每天都走,哪个小吃你每天都吃,你都一清二楚。
我即将告别墨尔本,或许这是一个让很多人羡慕的城市,可我在不久前觉得这个地方给不了我想要的东西,一切和我想象的不一样。漂泊的人总是如此,有人羡慕你所在的城市,却没人知道你背后的艰辛。
只是在我即将告别的时候,我莫名地舍不得。
选择到这里,不管是好是坏,我的青春都留在了这里。
还有半年要离开,我想许久后我回头看,我会忘记这里多无聊,这里的日子多难熬,只会记得这个城市给我带来的一切。
我知道你也在某个地方漂泊着,也曾问过自己当初为什么要离家那么远。
待的时间久了,尽管还是不同于故乡,这个城市也已经变成你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
写这篇文的时候是冬天,我不知道读到这里的你在哪里,而你那里是什么季节。
或许你在一个想要留在的城市,或许你还没有找到归属感。冬天很冷,而你或许也没有暖气。但冬天过后总有春天,春天过后还有冬天,你能做的只是习惯过冬天,等到春天的时候用力享受就行了。下次冬天再来的时候,你也不再害怕了。
如今我习惯了每天东奔西走,昨天还在哈尔滨,今天就到了北京,明天要跑去上海,每天只睡几小时。我却没有觉得很累,我学会怎么和自己相处了。
今天是感恩节,我遇见了很多很可爱的读者,我知道自己不是孤身一人。即便城市再大,你再形单影只,你也不是唯一在这座大城市里漂泊的人。
虽然你永远不知道一同和你漂泊的人会是谁,但你有着同类。
留在哪里,是你自己的选择。
留在哪里,是因为你的青春在这里。
即使要告别这座城市,这座城市也会变成你的一部分。
不管你在这座城市里经历了不顺利的感情,还是你爱的人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你都会对它有着特殊的感情。
或许你即将去往一个新的城市,或许你还在挣扎着寻找归属感。
我不能告诉你,你的未来一定会很好,因为那是不能确定的事情。我能告诉你的,只是我们都一样,不要怕。
所有漂泊的人,所有,他们选择漂泊,只是为了某一天能够不再漂泊,扎下根来,可以用自己的力量保护身边的人、保护想保护的人。
我们就像没有阳光的种子,阳光被比你更高更强的植物挡住,但我们总得保持成长,吸收养分。
等到阳光找到你的那天,发芽就行了。
写下这些时是感恩节,却不是只有今天才去感恩。
或许你依旧向往别处,但也别忘了此时此地的风景。
如果觉得累,至少还有人在这里,至少我还在这里。
我写的这些,不是因为我只看到我自己,而是我看到了所有在书本另外一边的你。
竭尽全力是因为心有偏执,向前走吧,青春不怕岁月长。
有时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聚,别怕。
一路陪你笑着逃亡
人人都会碰到这些事情。在原地走一条陌路。在山顶听一场倾诉。在海底看一眼尸骨。在沙发想一夜前途。这是默片,只有上帝能给你配字幕。朋友不能陪你看完,但会在门口等你散场,然后傻笑着去新的地方。
我有个朋友,是富二代,非常有钱,属于那种倒拎起来抖两下,哗啦啦掉满地金银财宝的人。
我穷困的时候,就想办法到他那儿刨钱。他酒量不好,就撺掇他去酒吧,然后谁比谁少喝一瓶,就输一百块。
开始我每次能赚两三百,但这完全是血汗钱,比卖身还要高难度,次日头昏眼花躺着起不来。
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大早兴冲冲到他公司,说:“老赵,换个模式吧,我们来对对联,谁对不出来,输一百块。”
老赵差点儿把茶杯捏碎,愤愤说:“你这个太赤裸裸了。”
当天晚上,他背着包换洗衣服到我家,要住两天。我翻箱倒柜,家里只有一袋米,随便煮了锅粥,他咂咂嘴,说:“真香。”
我灵机一动,说:“老赵,换个模式吧,谁先走出家门,就输一千块。”
老赵心满意足地缩进沙发,表示同意。
第二天我们睡觉,看电视,喝粥。
第三天我们睡觉,看电视,喝粥。
第四天我们睡觉,看电视,喝粥。我颤抖着问:“老赵,你生意也不出去管管?”
第五天我们睡觉,看电视,喝粥。老赵眼睛血红,在门口徘徊,突然冲到我面前,疯狂咆哮:“老子是富二代,老子不要喝粥,老子家里有五六座商城,七八个工厂,老子为什么要在这里喝粥?!你回答我啊呜呜呜呜呜谁他妈再让我喝粥我咬死这坏逼啊我要吃肘子呜呜呜呜呜呜……”
半夜我饿醒了,听到厨房有动静,摸索着过去,发现老赵在煎东西。偌大的锅子,半锅油,里面飘着三四片火腿肠。
我说:“哪儿来的?”
老赵哆嗦着嘴唇,说:“茶几下面捡到半根。”
我说:“分我一片。”
老赵一丢锅铲,哭着说:“这应该吗?富二代得罪你了?都这种时候了你还跟我抢火腿肠?”
我呆呆地说:“焦了。”
第六天我们睡觉,睡觉,睡觉。老赵挣扎着爬起来,去书房上网玩。我听见他QQ“嘀嘀”的声音,赶紧关上卧室门,偷偷打开笔记本,申请了个新号码,搜罗美女照片疯狂发给他:帅哥交个朋友。
老赵:你是?
我:寂寞单身少妇,想拥有初恋。
老赵:都少妇了怎么初恋?
我:少妇怎么不能初恋?
过了几分钟,老赵:百度百科,少妇(shào fù)已婚的年轻女子。
我:你管那么多干吗,我看中的又不是你的钱。
老赵:……你怎么知道我有钱?
我:……废话真他妈多,喝酒去,叉叉酒吧!
然后我发了张裸照。
听到书房椅子“咕咚”一声,老赵仰天倒下。他疯狗一样冲出来,红着脸团团转圈。我合上笔记本,说,一千块打个折,八百。
老赵丢给我八百,嗷嗷叫着夺门而去。
过一会儿,我走进酒吧,他果然笔直地坐在那儿。我一屁股坐下来,他说:“你干吗?”
我说:“来寻找初恋。”
老赵说:“……”
我说:“少妇棒不棒?少妇有八百呢,请你喝酒。”
老赵躲在阴影里,捂着脸哭成泪人。
我们喝得大醉。
那段时间老赵失恋。七年的女朋友,谈婚论嫁,突然说要寻找灵魂,问老赵要了笔钱,独自背着包去西藏。回来后乘着老赵出差,东西搬走,留了封长长的信。写的什么我不知道,那天是我跟老赵拼酒的第一天,赢了三百块。
后来我在微博看到他女朋友和男人的合影,笑靥如花。那天是我跟老赵拼酒的第四天,输了一百块。
人人都会碰到这些事情。在原地走一条陌路。在山顶听一场倾诉。在海底看一眼尸骨。在沙发想一夜前途。
这是默片,只有上帝能给你配字幕。
所以整整半个月,我们从没聊起这些。
不需要倾诉,不需要安慰,不需要批判,不需要声讨,独自做回顾。
朋友不能陪你看完,但会在门口等你散场,然后傻笑着去新的地方。
再难过,有好基友陪在身边,就可以顺利逃亡。
一切都会好的,只要时间过去
每个时代,这类论调总是不息:觉得时代正日益糟糕,于是“过去的黄金时代”更美好。当然啦,“过去的黄金时代”,我们无缘目睹,但在口口相传的故事里,过去是最健康、最唯美、最优雅、最知性的时代,大家都崇奉一些古老的艺术,能诗善画、书法古玩、香茶竹舍、文采风流,那是“慢”的时代,“轻”的时代。相比起来,眼下这个时代,就太市侩、太机械、太现实、太快,诸如此类。于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巴黎纸醉金迷,却在歌颂十九世纪末印象派横行的时期。十九世纪中期,丹纳认为文艺复兴才是完美时代。文艺复兴时期认为古罗马才完美。古罗马认为古希腊才完美。然后就一路回去无止境了……当然这也不新鲜:中国士大夫动不动还觉得尧天舜日的准原始时代才最美丽,虽然那会儿发大水,需要大禹带人到处疏,还传说他得亲自变成黄熊,太不容易了……
问题是:倘若你真回到1515年的罗马,会发现一些问题。当然,那个城市里当时云集了米开朗基罗、拉斐尔和布拉曼特,你找辆马车还可能找到达·芬奇。但随后你就会发现,那时代的普罗大众,知识远不如今日,脾气火暴,命案遍地,人身安全毫无保证,吃不着辣椒、玉米和咖啡,没有抗生素,人们没受过成形的体育锻炼和卫生训练,医生都是赤脚大夫,只知道给你放血。这个时代有伟大的人物,但只有那几个——实际上,所有“过往年代的伟大人物”,都只有历史浓缩的几个而已。
大家也可以念叨说,上古之世比较自然啊,而只有自然的事物,才是美好纯真的,所有诉诸电脑的、器物的、电子的东西或工具,都是不天然的。问题在于,非要论天然,则油画之于岩壁画、毛笔书法之于刀刻竹、弓弩之于徒手搏击,都是一种“不天然”。工艺美术设计本身,也是随着材质渐进的。精工制作的汽车、手机、玻璃窗比之于木雕、庭院、黑陶,只是材质不同,凝聚其中的智慧,并无二致。
这里的问题是:
当我们以古非今时,通常是以数千年历史浓缩出来的若干贵族精华,来比较如今的平民生活。单看十八世纪的法国宫廷画,会觉得那个时代风雅秀丽,远比今时今日文明。但宫廷画不会告诉你,过去的时代并不全是牧歌。油画里的牧歌唱晚、小说里的沙龙贤达之外,是广大人民的困苦、瘟疫、霍乱,下层民众的苦难、迷信、人身不自由和经济压迫。
一个简单的结论是:
从大局范围来讲——所谓大局范围,是指别拿过去时代的少数精英和如今的普通凡人比,而是最大限度地用平民对比平民,从生活便利、健康状况、人身自由、精神和物质财富、视野广阔、居住条件等每个细节,都对位比较——现代技术的发展和社会制度的完备,对人类的肉体健康和精神陶冶,是在进步着的。时代总是有得有失,没法周全所有细节。但大体来说,是在越变越好的:二十世纪初人类预期寿命三十岁;现在,七十岁开外;你可以从电影里看到1912年“泰坦尼克号”的头等舱如何骄奢浮华,但也得看见下等舱多么拥挤狼狈——而且泰坦尼克号的头等舱都没有移动WIFI(无线网络)哟。
为什么我们会觉得时代越变越坏了呢?还是如上因素:所取的样本。
如果我们只截取过去千年里精英生活的部分,来对比当下的平民生活,自然会觉得过去更美好。殊不知,我们所提取的样本,其实也在变化。
比如说,我们所见识的互联网。
2014年往前推十年,互联网还流行在标题里写“多图杀猫”这句话,大家还规矩地叫BBS帖主为楼主,电脑系统里大多是win95和win98。那时节的BBS上,大家一边忙着骂张纪中如何用他的新版金庸剧,毁灭了记忆中的经典1983版《射雕英雄传》,一边忙着聊些别的;那时网络内容已经丰足,但论调尚有些奇怪:会有人骂美国人遭遇“9·11”实属活该,而后大家鼓掌影从。
2005年四五月间,网上一度在一边倒痛斥日本。我在上海住,某天沿延安西路走,看见一群人遮天蔽日地行进,每到一个路口,就对周围人喊:“加入吧!”人太多,我骑不了车,只好下车推行,到仙霞路时才脱出人流,拐上另一边。隔着马路,我能看见人群围住一个地方,朝里面喊:“出来!出来!出来!”有人攀墙,朝里面扔东西。有朋友后来跟我说,人民广场附近有味千拉面被殃及了。
那时代,大家都在传播类似的笑话:日本人为什么有井上、松下这类姓氏?因为日本女人放荡,愿意在这些地方怀胎受孕,要不然哪来的成人电影女优呢?网上还念叨着:只要抵制日货一年,日本就会亡国灭种沉入太平洋,所以国货当自强,然后才好踏平东京云云。
2008年春天,网上又是一边倒地要抵制家乐福。“要让法国人看看中国人的决心。”开始也有一些声音,会质疑:“抵制家乐福这事到最后,倒霉的不是给他们打工的中国员工吗?”然而还是会有声音嚷道:“不能被法国人欺负了!”“反正给家乐福打工的中国员工可以换工作嘛!”“如果连这点牺牲都付不起,你们真的只配做亡国奴!”那时,我周围有几个上网不多的朋友,反应可以如此总结:好像大家都要抵制家乐福?法国人一定欺负我们很厉害,我也不太知道,不过我也抵制吧……
2014年了,大家能用手机、平板、PC随时随地上网络了。你会时刻发现网络真乱,到处在吵架,但你也可以发现:现在嚷嚷抵制、叫嚣战争、泼洒仇恨的声音,比十年前小了。谣言传播速度更快,但被扑灭得也快,更重要的是,每一个事件,你能够听到许多不同的声音,许多人参与讨论——非常混乱,但至少是不同的声音,而且至少开始有些基本的正确政治观念。比如,现在不太会有人如十年前似的,说美国人“9·11”平民死亡是活该的了。
看看十年前、七年前、四年前对暴力和反智的态度,对比现在有那么多声音对暴力的反对和质疑,你是看得见进步的。
往深一点想:
十年前,互联网的使用者还偏少,主要是学生、商务人士、专业IT男。那个时代的互联网更像是小圈子。而这个时代,互联网是全民产物,草根的渗透力量极为惊人。所以,总会有人说,网上鱼龙混杂,笨蛋越来越多,真是今不如昔。但实际上,笨蛋虽然在增多,但明白人的数字,也在相应提高,终于也让众口一词的情况日益减少。把同样一段反智宣传放在论坛上,2002年可能引发一片赞声,2014年的回应则可能是“楼主高端黑”“楼主钓鱼”——这个时代,大家都学得聪明些了,不那么好骗了。
虽然有进三步退两步的可能,虽然许多人还是有群体非理性+站立场党同伐异的爱好,但比起十年前,许多概念在互联网被普及了。这过程非常缓慢,但大体趋势毕竟是前进的。虽然会有许多新问题,但至少有那么一些概念成了必备素质,比如认定暴徒是浑蛋是臭流氓,比如相信完成判断需要更多信息而不能专靠一面之词——一些基本的正确的政治概念的树立,是有利于论辩氛围的。
一个习惯撒谎的流氓,总会想办法去哄孩子,但孩子是会长大的。当孩子还一无所知的时候,撒谎者可以随便欺哄他,比如指鹿为马,说隔壁吃的海参黑糊糊其实是坨狗屎,但孩子长大了,知道的越多,撒谎者就越难哄住他。如是,撒谎者也得想办法、耍手段来哄住这个孩子,比如造谣,比如吓唬,比如激将法。但你知道,谎话越多,被戳破的机会也越大。所以总会有孩子大了瞒不住的那天。
这过程很慢,慢过一头蜗牛慢悠悠爬上树顶。但看看过去十年,你会发现,蜗牛毕竟在前进,在看到越来越广阔的天地,有更多的对比、思考、选择。能看到问题,好过没机会看到问题。对现状再失望,你都得相信,阳光能照到的、我们能看到的越多,乌七八糟的暴徒张牙舞爪的机会就越少。反智、愚蠢、偏激、狭隘的东西会始终存在,而且他们特爱虚张声势,特别希望让你相信世界就是这么糟糕。但相应地,对他们的敌视也会水涨船高。最后,孩子总会长大到不吃哄不吃骗、拨云见日看到真相的那一天——这个孩子,就是我们周遭慢慢成长的世界。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哪怕慢,哪怕曲折。只要你相信,只要时间过去。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
我写这篇文章并未征得老兵的同意,我也做好了被他扔下河的准备。
无他,在这个不懂得反思的时代,有些故事应该被后人知晓。
不奢望铭记,知晓即可。
有庙堂正史,亦应有民间修史,何为史?末学浅见,五个字:真实的故事。
是对是错,是正是反,百年后世人自有分晓,但无论如何,请别让它湮没,那些鲜活和真实的细节,有权利被人知晓。
写就写了。
我等着老兵来把我扔下河。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
我还有一个比烈酒还烈的故事。
今天盛满,端给你喝。

老兵打架,爱用灭火器。
油锤灌顶的招式他是不使的,灭火器十几斤重,几类李元霸的大锤,砸到肩膀上必须是粉碎性骨折,砸到脑袋上指定出人命。
老兵不是马加爵,他不抡,只喷。
臭鼬厉害吧,没干粉灭火器厉害,拇指轻轻一扣压,砰的一声,白龙张牙舞爪地奔腾而出,对手立马被扑成了一个雪人,眼泪鼻涕一把一把的。
老兵喷完一下后,倒退两步扎好马步,等着对方咳嗽,对方只要一咳嗽,立马又是一通喷,对着脸喷,粉尘瞬间堰塞住舌头,呛得人满地打滚儿。
挨喷的人连呕带吐,连告饶的工夫都没有,白色的口水拖得有半尺长,咯吱咯吱地牙碜。
老兵一边喷一边斩钉截铁地喊:让你再借酒装疯,爆你的菊!
干粉弥漫了半条街,烽烟滚滚,他威风凛凛立在其中,中国版的“终结者”。
我站在一旁暗暗称奇,爆菊居然爆到脸上来了。
老兵是开火塘卖烧烤的,专注消夜整十年,专做酒鬼生意。
店名“老兵烧烤”,一度被《孤独星球》杂志列为环球旅行之中国云南丽江站最值得体验的十个地点之一。
他们家的炭烤鸡翅、锡纸培根白菜名气很大,但大不过他们家的青梅酒、玛卡酒和樱桃酒。半人多高的大酒瓮有十几个,最香莫过酒气,封盖一开,酒气顶得人一跟头一跟头的,顶得人舌头发酸、口内生津。
管你是不是好酒,都忍不住想来点儿尝尝。
他们家没酒杯,一水儿的大号军用搪瓷缸子,二两酒倒进去不过是个缸子底儿,根本不好意思端起来和人碰杯,于是大部分客人站着进来,打着醉拳出去,小部分客人空着肚子进来,空着肚子回去。
没办法,夜风一吹,酒意作祟,一手撑墙一手攥拳,腰自觉地一弯,嘴自觉地瞄准脚下的水沟,喉咙里像有只小手自己在拧开关,满肚子的烧烤连汤带水地倾泻而出,不倒空了不算完。
酒是话媒人。
每晚来消费的客人大多已在酒吧喝过一两场,大多大着舌头而来,坐到火塘里被热烘烘的炭火一烤,酒意上头上脸,再木讷的人也难免话多。
烧烤店的午夜浮世绘有意思得很,四处嗡嗡一片,有人逼账,有人借钱,有人打酒官司,卡着对方的脖颈子灌酒,有人秀真诚,攥紧别人的手掏心窝子,有人觍着脸聊姑娘,仗着酒意觉得自己英俊非凡,有人不停地拍马屁,对方随便说一句冷笑话也哈哈大笑,夸张地龇出十二颗门牙,颗颗都泛着谄媚的光。
话多了,是非自然也多。
夜店、酒鬼、炭火熊熊,难免起摩擦。争端日日有,由面子问题引发的占三成,一言不合丢酒瓶子是小事,闹得凶的直接肉搏混战,酒精上脑,下手没轻重,常有人被揍晕在桌子底下。
人真奇怪,在自己的城市谨小慎微,来到古城后各种天性解放,喝大了个个觉得自己是武林高手,人越多越爱抖威风。想想也可怜,几十岁的人了,抖的哪里是威风,找存在感而已。
很多架哪里是为了自己打的,大多是打给别人看的。
寻常推推搡搡的小架,老兵是不理会的,你吵你的,他忙他的。
他操着大铁铲子伺候炭火,间或端起温在炭火旁的白酒遥敬一下相熟的客人,只当那些起小摩擦的人是群在过家家吵架架的小孩子。
一般的中度摩擦,他也不怎么理会,自有老板娘拉措出马。
拉措是泸沽湖畔长大的摩梭女子,模样比杨二车娜姆漂亮,性格比杨二车娜姆还要锋锐,嗓门又高又亮,力气也大,一个人可以拎着两个煤气罐健步如飞。
拉措像个楔子,硬生生地往拳来腿往的人堆里扎,她两臂一振,白鹤亮翅,两旁的大老爷们一踉跄。拉措的手指头敢指到人的鼻子上,她劈头盖脸地骂:你们都是多大的人啦!吃饭就好好吃,打什么架!你妈妈教你吃饭的时候打架吗?!
她挑着细长的丹凤眼挨个儿人地瞪着看,成人之间的斗殴被她一句话骂成了小朋友间的胡打乱闹。
拉措一发威,酒鬼变乌龟,没几个人敢再造次,大都讪讪地转身坐下,偶尔有两个抹不开面子的人刹不住车,嘴里骂骂咧咧,音量却并不敢放大。
金波、狂药、般若汤,古人称酒为狂药是有道理的,醉酒的人大多易狂。
伦理道德是群体中建筑起来的,环境条件不同,尺度和底线不同。人性是需要约束的,而酒是解开这种约束的钥匙之一。
午夜的烧烤店酒气四溢,“钥匙”晃荡在每一只酒杯里,故而道德尺度的弹性尤为明显。
一把钥匙开一层锁,一杯酒火上浇油增三分狂意。
有一些人狂得蛮天真,醺醺然间,把自己的社会属性和重要性无限放大,总以为自己的能量可以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穿越大半个中国辐射到滇西北,故而不畏惧和旁人的摩擦升级。他们大着舌头,各种好勇斗狠,各种六亲不认,开了碴口的啤酒瓶子乱挥瞎舞,谁拦都不好使。
这种时候,就轮到老兵出场了。
电线杆子上的“老军医”专治各种疑难杂症,火塘烧烤店里的老兵专治各种不服、各种混不吝。
他噘着嘴踱过去,钳子一样的大手专擒人手腕,擒住了就往门外扔,不管挣扎得多厉害,手腕一被锁,皆难逃老兵的毒手。也没见老兵身手有多敏捷,但对方的拳头就是落不到他身上,他腰微微一晃,不论是掏心拳还是撩阴脚全都擦身而过。
部分被扔出门的人大马趴摔在青石板上,贴得和烙饼一样,哎哟哎哟哼唧半天,才一节一节地撑起身体,旁边早蹲下了拿着计算器的烧烤店小弟,笑眯眯地说:结了账再走吧,赖账不好。
又说:您还有东西没吃完,要不要打包?浪费食物不好……
还有一部分人士越挫越勇,爬起来又往门里冲……然后再度拥抱大地,屁股上清清楚楚烙着一个鞋印。
怎么说也是一百五六十斤的人,怎么就被这么个瘦巴巴的小老头儿给打了个颜面扫地呢?更丢人的是,人家一拳都没出,这也不算打架啊。
他们都蛮委屈,揉着屁股,噙着泪花蹒跚离去。
能享受干粉灭火器待遇的人士是极少数,老兵只对一类人使此狠招。
这类人有个共性,嘴欠,从地上爬起来后大多喜欢堵着门放狠话,南腔北调,九省乡谈: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知道我认识那个谁谁谁吗?!工商、税务、消防、公安……总有一样能拿得住你吧!妈的,明天就封了你的店!
再不然就是打电话叫人,张嘴就是:给我带多少多少人过来,我就不信治不了他!
还真治不了,不管多么气势汹汹,统统折戟于老兵的干粉灭火器之下。
一堆涕泪横流的雪人连滚带爬地逃,临走还不忘撂狠话:老兵你给我等着……我弄死你!
老兵火塘和大冰的小屋打对门,我有时蹲在门口看看,真心悲悯那些雪人,有时候实在忍不住就插话。
我说:你还真弄不死他……
我还真不是个爱挑事的人,妈妈从小教育我要实话实说,我说的是实话,真的,就你们这点儿道行还真弄不死他。
AK47都没弄死他,美式M79式40毫米榴弹发射器都没弄死他。
苏制14.5毫米高射机枪都没弄死他。
地雷和诡雷都没弄死他。
他的一只耳朵、一块头盖骨都留在了中南半岛的热带丛林里。
老兵曾是侦察营营长,历经枪林弹雨,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
20世纪80年代初的国境线上,他是战斗英雄。

我和老兵是忘年交,他的岁数当我舅舅都富余,但若干年来大家兄弟相称。
他平时喊我“大冰兄弟”,高兴起来了,喊我“小浑蛋”“小不死的”。礼尚往来,我喝醉了酒后,一口一个“老不死的”喊他。
这是有典故的,我大难不死好几回,他死里逃生无数次,我残了几根手指断过几根骨头,他废了一只耳朵还伤了脑袋,大家都是身残志坚的不死小强,一个小不死,一个老不死。
全丽江都尊称他一声老兵哥,估计也只有我敢这么大逆不道地喊他了,同样,全丽江能让我喝成醉猫的,也只有他老兵一人。
我傲娇,虽开酒吧,却最烦酒局中的称兄道弟,也懒得听醉酒的人吹牛B说车轱辘话,不论在座的有多少大人先生,杯子端得也不勤,极少喝醉。
不是不爱喝,但分与谁醉。
酒是狂药,也是忘忧物,若要酣畅,只当与老友共饮,比如老兵。
很多个打烊后的午夜,街面由喧嚣回复宁静时,他推开大冰小屋的木门,伸进脑袋来自言自语:真奇怪……有烤牛肉,有烤鱿鱼,有酥油馒头,还有樱桃酒,怎么这个小浑蛋还不赶紧滚过来,非要麻烦我来请吗?
我含着口水锁门,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樱桃酒哦,馋死我了。
还有的时候,他脑袋伸进来就一句话:紧急集合!目标,老兵火塘。
我跟在他后面,踢着正步走出门,他正步踢得太快,我一步跟不上,下一步就顺拐。
他喊口号:一、二、一……一二三四!
我配合他,顺着拐喊:A、B、C、D!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中年人大多被世俗的生活覆上了青苔,棱角未必全被磨平,只是不轻易揭开示人而已。
我却有幸,屡屡见识老兵孩子气的一面。
他经常走着走着,忽然下达战术指令,比如正步踢得好好的,高喊一声:卧倒!
我卧倒了,他又嫌我屁股撅得太高。
还有一次,有只虎皮大猫嗖地蹿过去,他高喊了一声“隐蔽”,就一骨碌躲进了墙角的阴影里。
我哪儿经历过这种场面啊,慌慌张张地也找了个阴影往里骨碌,结果一屁股坐进了河沟里。
他跑过来捞我,嘴里还不忘了说:警报解除……
水真凉,我想骂娘。
我们的午夜对酌一般分三个步骤,先就着烤肉喝啤酒,然后啃着烤蚝饮青梅酒或樱桃酒,最后是大杯的老黄酒。
我把它分为三个时代:啤酒是青铜时代,青梅酒是白银时代,老酒是黄金时代。
青铜时代,大家不说话,抢着吃肉,吱吱作响的烤肥牛烫得人龇牙咧嘴,那也得吃,要抓紧垫底呀,不然撑不到黄金时代,白银时代就被放挺了。
老兵不读王小波,我跟他解释了半天他也搞不明白,他不像我,喝酒不矫情,只是干净利索的两个字:干了!
樱桃酒是我的最爱,肚里有肉心里不慌,故而酒来碗干,从不养鱼,然后必端着酒碗上桌子……酒是狂药,我本俗人未能免俗,喝酒喜欢上桌子这一良好习惯保持了多年,或歌或啸,或激昂文字或击鼓骂曹,或技击广播体操。
老兵火塘里的桌子是青石条垒成的长方框,中间是炭火,四边是半尺宽的石头面,脚感颇佳,我每每一爬上去就不肯下来了。
有时候来劲了,还非拽着老兵一起站上来,我激他,说他不敢站上来是怕被拉措骂。
他还真不经激,端着酒缸子站上来和我碰杯,两个人摇摇晃晃地像在推手一样。
盘子踩碎过几次,脚踩进炭火里,鞋烧坏过两双。
老兵被拉措关在房门外数回,睡沙发若干次。
我和老兵的午夜痛饮常常持续到天亮,我们边喝边大着舌头聊天,尺度颇大。老兵只剩一只耳朵,且耳背,和他讲话必须扯着嗓子,不知道的人以为我在和他吵架。他是诸暨人,江浙口音重得一塌糊涂,喝了酒以后说话几类鸟语,我平时听他讲话是蛮费劲的,但奇怪的是,喝了酒后却句句都听得真切。
一般到了夜未央、天未白的时分,我会借着酒胆,从他嘴里有一句没一句地抠出点儿陈年往事。
他不太爱讲过去的事,清醒时若有人随意和他攀谈过往的行伍生涯,他要么冷脸要么翻脸,不论对方是在表达一种尊重还是在恭维奉承,都不给人留情面。
相识这么多年,我懂他的脾气,故而就算是喝得再醉,也不忘了在套话之前先来一通战术迂回。
最常用的方式是:欸,我说老家伙,扣林山战役是不是比法卡山战役打得惨……
他嗤之以鼻,摆着手说:你懂个屁啊。
话匣子一打开就关不上了,他拿杯子、盘子排兵布阵,石板桌面是沙盘,战略布局一讲就是几十分钟。
只要在他长篇大论的过程中随意提一句“当时你在哪个高地”事就成了,他立马上套,通红的眼睛眯成一条缝,从猫耳洞讲到无名高地战,字字句句硝烟弥漫。
他不看人,自顾自地说话,语气平稳淡定,只描述,不感慨,却屡屡听得我心惊肉跳。

老兵1984年初次参战,二山轮战,又名中越边境战。
参战前写血书,老冰把手指切开,刚写了一个字,伤口就凝住了,旁边的战友打趣他:你凝血机制这么强,想死都难。
一语成谶,老兵的血小板密度保了他一条命。
老兵时任侦察连副连长。
侦察连一马当先,是全军尖刀中的刀尖,沿文山一线,自麻栗坡扎入,最远深入敌后400公里。因侦察需要,穿的是敌军的军装,最近的时候隔着两三米的距离和敌方打照面,随时做好杀人和被杀的准备。
丛林遭遇战是家常便饭。1984年6月3日,老兵经历了记忆里最深刻的一次肉搏战,双方都用了56式军刺,老兵的右腿肚被捅穿,他割断了对方的喉管。
是役,敌军大多是特工级的侦察员,单兵作战能力突出,却被老兵的侦察连整队歼灭。
老兵虽是江浙人,却骁勇得很,扣林山战役时,他领着一个排伪装成一个营,据守高地一昼夜。增援的队伍一度被阻在半途中,老兵领着手下的几十个兵一次又一次击退敌方整营建制的波浪攻击。
辗转征战的数年间,老兵到过74个高地。
斥候难当,无给养、无后援,初入丛林时没有经验,单兵配备不过五块压缩饼干、两个军用罐头,几天就吃完了,然后他们吃蛇,生吃,吃各种虫子。
吃毛毛虫时,用军用雨布一蒙,点起羊油蜡烛灼去毛毛虫的硬毛,整个儿囫囵塞进嘴里,一嚼,满嘴黏稠的汁儿,像鲁菜上勾的芡。
最常吃的是蚯蚓,雨林潮湿,有成千上万的蚯蚓,红的、黄的、粉红的,取之不竭。
人手咸,触碰到蚯蚓的体表,它立马浑身分泌出恶心的黏液,实在难以下咽。
必须翻过来吃,找根树枝,像翻洗猪大肠一样,把整条蚯蚓从外到里翻起来,不管什么颜色的蚯蚓,翻过来后都是生猪肥肉一样的雪白,蚯蚓食泥,把泥巴揩掉,闭上眼睛往嘴里丢,咯吱咯吱地嚼,抻着脖子往下吞咽。
味道好像啃了一口中南雨林的腐殖红土。
猫耳洞自然是要住的,进洞前全员脱衣服,不脱不行,水汽一浸,湿气一泛,人会烂裆。最潮湿时,洞中有半米多深的水,人蹲靠在其中,湿气透骨,瘙痒难耐,挠出血来还是痒,终身的后遗症。
烦人的还有蚂蟥,钻进肉里,揪不得拽不得,越拽越往里钻,火也烧不得,否则半截烧掉半截烂在体内,蚂蟥有毒,整块肉都会糜烂。
扣林山、法卡山、八里河东山……老兵两只胳膊上布满了蚂蟥眼,戒疤一样,但数量没有他杀的人多。
大大小小的阵地战及遭遇战,他毙敌20余人,还不包括远距离击毙的。
参战一年后,老兵已从副连长升为侦察大队代理营长,彼时他二十三四岁光景,手底下的几百名士兵大多只有18、19或20岁。
这几百名年轻人,大多殒命于1985年5月28日。
当日,他们为了应对越军的6月反击,深入敌后侦察火力配备、弹药基数、换防兵力。刚刚完成侦察任务,返程行至麻栗坡,离国境线只有48公里处时,忽然遭遇重火力伏击,被包了饺子。
敌方看来蓄谋已久,把他们围在了坝子底,围起的口袋只留北面一隅,那是无法去突围的敌方阵地。
包围圈越缩越小,平射机枪和火焰喷射器交错攻击,眼瞅着老兵和他的侦察大队就要全体被俘被歼。
枪林弹雨中,老兵组织大家做了一次举手表决,然后呼叫后方炮火覆盖:以侦察大队为中心,500米半径内炮火覆盖。
他们请求的是一次自杀式的炮火覆盖。
若用四个字解释,就是:向我开炮。
在和后方争犟了13分钟后,呼啸的炮火覆盖了整个包围圈。
顷刻,越南的重炮开始了反覆盖,双方的炮战不断升级,雨点一般的炮火揭开的是后来被军事战略学家载入史册的“5·28”炮战。
他什么都听不见,不停地中弹,被炸飞,又二度被炸飞,气浪把他挂到了一旁报废的坦克炮筒上。
手下的人全都没了,只留下老兵一条命。
他原本也活不了,第一次打扫战场时,人们以为全员阵亡,并无人发现他还有一丝气息。直到次日凌晨,他才被人发现。
整整两个月后,老兵在千里之外的昆明陆军总医院恢复了几分钟意识,然后继续堕入沉沉的昏迷。
他当时的伤情如下:
胸椎骨断4截
腰椎断2截
左肋骨断5根
右肋骨断9根
左手手腕断裂
右耳缺失
右肺穿透伤多处
右肩粉碎
双眼眼膜灼伤
上下门齿缺失
脑部颅骨变形,3公分的弹孔2处
全身弹片无数
……
几乎已经稀巴烂的老兵命不该绝,他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这或许归功于他过人的凝血机制,或许冥冥中上天希望留下一个活口做见证。
全队阵亡,只余他一条人命。
“5·28”之后的七个月内,老兵时而昏迷时而苏醒,历经了24次大手术,被定为二等甲级伤残,医生费尽心力救治后,笃定地下结论:全身瘫痪,终生卧床。
在术后的昏迷中,军委嘉奖他为一等功臣,终生疗养,享受正团待遇。
老兵全身瘫痪,一动不动地躺在疗养院病床上,躺到1988年8月1日时,他将自己的终生俸禄捐献给了希望工程。
他说:把这些钱花在该花的地方吧。
老兵当时每月领取的各种补贴是1300元。在1988年,1300元不是个小数目,随着时间更迭,这个数字水涨船高,但不论涨得有多高,26年来,老兵分文未动,几百万元的人民币全部捐了出去。
他的战友们都死了,只剩他一人孑立世间,理所应当的俸禄他不要,他不肯花这份饱浸热血的钱,固执地选择终生捐赠。
老兵瘫痪了整整四年。慢慢恢复了一点儿上肢力量,可以轻轻地挠挠雨林湿气遗留的瘙痒。
一天,他夜里睡觉时,迷迷糊糊中挠破了肩胛处的皮肤,抠出了一枚弹片。
半睡半醒间他继续抠,抠得床单上鲜血淋淋,抠得背上稀烂,到天亮时,他抠出了几乎一瓶盖的弹片。
奇迹发生了,老兵不可思议地站起来了,疗养院的人都震惊了。
一年后,疗养院的人们再度震惊:老兵跑了。
他是国家天经地义要养一辈子的人,但他决绝地认为自己既已康复,就不应再占用资源。
他用了一整年的时间恢复好身体,然后跑了。
翻墙跑了。
拿命换来的一切全都不要了,不论是荣誉、光环,还是后半生的安逸,随手抚落,并未有半分留恋。
八千里山河大地,他两手空空,独行天涯。
老兵在人们视野中消失了很多年,家人、朋友、战友,无人知晓他隐去了何方。
直到很多年后,他家乡的一位亲友无意中走进了一家烧烤店……
这时的老兵已经自力更生,拥有了另外一种人生。
他选择了一个离他的战友们不算远的南方小城,吃饭、睡觉、喝酒、做小生意,安安静静地生活。
那座小城叫丽江,位于中国西南——边陲云南。

老兵的心里揣着一个血淋淋的世界,他并不屑于话与人知,隐居滇西北的多年里,并没有多少人知晓他的过去。
曾有位报人如我这般机缘巧合了解了他的故事后,把他的行伍生涯撰成数万字的长文。那人也算是老兵的好友,因为事前未打招呼,老兵获悉后,找到那人,在文章发表前悬崖勒马,连人带笔记本把人家扔进了河里。
那人在河里扑腾着喊:妈的,绝交!妈的,为什么!……
老兵不睬他,盘腿坐在水边抽烟。没什么可解释的,不过是一个执拗的老兵,不肯用他兄弟们的血给自己贴金。
我写这篇文章并未征得老兵的同意,我也做好了被他扔下河的准备。
无他,在这个不懂得反思的时代,有些故事应该被后人知晓。
不奢望铭记,知晓即可。
有庙堂正史,亦应有民间修史,何为史?末学浅见,五个字:真实的故事。
是对是错,是正是反,百年后世人自有分晓,但无论如何,请别让它湮没,那些鲜活和真实的细节,有权利被人知晓。
不论是这个国度还是这个民族,都不应遗忘:那些人曾经历过那些事,然后那样地活。
写就写了。
我等着老兵来把我扔下河。
老兵归隐滇西北后,一直以卖烧烤为生。最初的烧烤店不过是个摊位,他那时招募了一名服务员,就是后来的老板娘拉措。
有时候,女人就是这么神奇,不论你曾经沧海还是曾惊涛骇浪,她都会成为你前段人生的句号,后段人生的冒号。
关于这段公案,老兵和拉措各执一词,老兵信誓旦旦地说最初是走婚:当年拉措居心叵测,邀请他这个老板去泸沽湖玩,晚上偷偷爬进他的房间把他给办了……他力气没人家大,不得不就范。
拉措挑着丹凤眼推他,咬着后槽牙说:你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
说一句推一下,她力气果然大,老兵被推得像个不倒翁一样。
拉措说:大冰你别听他瞎说,明明是他追的我,这家伙当年追我追得那叫一个凶哟,从古城追到泸沽湖,一点儿都不怕羞,哎呀,我都不好意思说……后来把我给追烦了,就嫁给他了。
老兵借酒遮面,闷着头嘿嘿笑,半截儿耳朵红通通的。
拉措告诉我说,摩梭人的传统风俗浓郁,敬老、重礼,老兵陪拉措回泸沽湖过年时深受刺激。
村寨里的规矩是,大年初一要磕头,家族的长辈一字横开,坐成一排,小辈排着队,挨个儿磕过。和汉民族一样,头不会白磕,长辈是要当场给压岁钱的,钱不多,十块二十块的是个心意,重要的是荫庇的福气,长辈给得高高兴兴,晚辈收得欢天喜地。
老兵是新女婿,照例磕头,一圈头磕完,他快哭出来了。
长辈们给他的压岁钱是其他人的三倍,他不敢接,人家就硬塞,好几个大婶子一脸慈祥地拍着他的手,用泸沽湖普通话说:啊呦,应该的应该的喂,不要客气的喂……你那么老。
光从面相上看,老兵和婶子们真心像同龄人。
老兵来不及细细品味悲愤,酒席开始了。大杯的咣当酒盛在碗里,干完一碗还有一碗,他是远客,敬他酒的人很多,浓情厚意都在酒里,不干不行,他还没来得及伸筷子,就已经被几个大婶子给灌趴下了,他挣扎着往外爬,被人家揪着衣服领子拖回来,捏着鼻子灌。
一顿酒下来,老兵醉了两天。
咣当酒是泸沽湖的土酿,当地古谚曰:三碗一咣当——咣当一声醉倒在地上的意思。
拉措嫁给老兵后生了个大胖儿子,取名小扎西,彼时老兵已是50岁上下的人了。孩子满月酒时,我去送红包,看见老兵正用筷子头点着咣当酒喂扎西,拉措幸福地坐在一旁,美滋滋的。
我真惊着了,白酒啊,亲爹亲妈啊。
小扎西长到三岁时,已经是五一街上的一霸,整天撵猫撵狗,还调戏妇女。
他是汉人和摩梭人混血,漂亮得要命,特别招女游客喜欢,人家赞叹:哇,好可爱的小孩儿啊。他立马冲人家招手,奶声奶气地说:漂亮姐姐……过来。
姐姐刚一蹲下,他立马凑上去亲人家,不亲腮帮子,专亲嘴唇,被亲的姑娘不仅不恼怒,还搂住他蹭脸,夸他乖,对他各种疼爱。
运气好的时候,他一天能亲十来个如花似玉的软妹子,我在一旁替他数着,恨得牙根痒痒。
我说:我也蛮乖的……
人家理都不理我。
小扎西乖吗?扯淡啊,我就没见过这么皮的孩子。
他遗传了老爹的基因,爱玩枪,动不动就端着玩具水枪往大冰的小屋里滋,还扔手榴弹,他的手榴弹是蘸水的泥巴块,吧唧一声糊在人身上,气得人半死。
他经常冲菜刀扔,菜刀那时在小屋当义工,他被小扎西磨没了脾气,只要一见这小子露头,立马举手投降,投降也不管用,人家照扔不误。
熊孩子爱捏软柿子,却不敢招惹我,他怕我。
有一回,他冲我扔了枚手榴弹,我二话不说冲出去把他的裤子给扒了,然后找了截塑料绳子把他的小鸡鸡扎了起来,他光着屁股哇哇大喊着逃回了家。
不一会儿,老兵拖着小扎西黑着脸出来了。
老兵冲我吼:你个小不死的,怎么打了个死扣!
我和老兵手忙脚乱地解绳子,半天才解开。小扎西的小鸡鸡被摆弄了半天,居然支棱了起来,硬邦邦的,像颗大花生。
老兵伸手弹了弹,然后骄傲地看了我一眼。
亲娘啊,三岁就能这样?
我震惊了,由衷地敬仰老兵的遗传基因。
我也伸手去弹,结果弹出来半掌热乎乎的童子尿。
小扎西后来养成了一个习惯,只要一看见我,立马提着裤子逃窜,从三岁躲到六岁。
我说:扎西你干吗去?
他慌慌张张地跑出一个安全距离,然后比着手指冲我开枪:biu biu biu……

虽然与老兵交好,但我一度认为他开的是黑店。
老兵火塘的酒价和菜品定价着实不低,高于丽江古城其他的食肆。说来也奇怪,却日日爆满,来消费的人一边嫌贵一边排队,老兵的银子挣得像从地上捡的一样。
我曾闲来无事毛估了一下他的年收入,被得出的数字吓了一跳,富豪算不上,小财主却是一定的了。
老兵财不露白,挣了钱不花。
穿衣服他也不讲究,迷彩裤一穿就是一整年,被炭火烧出不少小洞,隐约透出底裤,红的,三角的。
他冬天一件山寨迷彩服,夏天一件迷彩T恤,领口早就被搓洗得变了形,肩头和胸口被水洗得发白,面料太低劣,上面起了一层球球,胳膊一抬,噼里啪啦生静电。
农民工穿成什么样他就穿什么样,打眼一瞅,真真像刚扛完水泥钢筋空心砖,刚从工地里跑出来的。唯一的区别是他一年四季内扎腰,军用皮带杀得紧,裤脚也全被塞在靴子筒里。
我实在是看不下了,送他一件牛津纺的天蓝色手工衬衫,他也穿,套在破迷彩T恤外面穿,硌硬得我三天懒得搭理他。
老兵也不买车,整天骑一辆破电动车。此车历史悠久,绝对是电动车里的祖宗级别,他安了两个装菜的车筐,有时候采购的东西多,背上再背上一个塑料背篓。正面看背面看,活脱脱一个赶集卖鸡蛋的农民大爷。
我坐过一回他的电动车,北门坡的坡度不大,车开到一半怎么也爬不上去了,一边发出诡异的声音,一边往下出溜,我嫌他的破车肾虚,马力太小,他嫌我身体太沉。
没拌几句嘴,车子歪倒在路旁,筐子里的鸡脖子扣了我一身,旁边骑自行车的游客嗖嗖地路过,好奇地瞅瞅我们。
我说:老家伙,你挣的钱买辆大哈雷摩托都买得起吧,抠吧你就,抠死你!
他忙忙叨叨地捡鸡脖子,觍着脸笑,不接我话茬儿。
一谈到钱,老兵就装聋作哑。
丽江是一方江湖,既是江湖,难免多是非。有些闲来无事的人爱嚼舌头根子,他们不生产八卦,只是家长里短的搬运工。
老兵火塘的生意火得一塌糊涂,难免让人眼红,故而常常占据丽江八卦的风口浪尖。
有人说老兵往死里挣钱是为了将来举家移民,有人说他用这些年挣来的钱收购了好多个纳西院子,早已跻身丽江客栈地产大炒家的行列。
对于前一个说法,我嗤之以鼻。
移民,移你妹啊,这老家伙一口江浙年糕普通话,听得人一个头两个大,我不信他忍心去祸害其他国度的人民群众。再说,他移民了能干吗?摆摊卖烧烤吗?
对于后一个说法,我无从替他辩解什么。
2009年后,很多集团行为的连锁客栈入驻丽江,大手笔地收房子、收院子,只要位置好,付起款来眼睛都不带眨的,商会模式的运作慢慢侵蚀丽江古城固有的客栈市场,把价格泡沫吹得很大。
市场受到这么猛烈的刺激,不论高端的客栈还是低端的客栈,整体的价位上浮是无法避免的。
拿最偏僻的文明村来说,当年一万元一年的院子,现在八万元都拿不到手,这还只是房租,如果租下院子后,略微装修打理一下,开门做上几天生意,倒手一转就是几十万元的转让费,赚的就是这个转让费。这种钱虽风险大,但来得容易,投入产出比实在是诱人,不少人用此手段短短一两年谋出了百万身家。
客栈房地产在丽江古城是种变相的期货,至于接收的下家是否能继续接着转出去,那就各安天命了。
我傲娇,自诩古城清流,抹不下脸来染指这一行当,周遭交好的朋友都穷,也没什么资本,都玩不了这种心跳。
老兵是我身边唯一干这事的。
其实也没有传言中那么大手笔,他算不上大炒家,但手头五六家院子是有的。
按照一家院子几十万元的收益来算,几百万元的身家是妥妥的了。
我曾在他其中一家客栈里借住过几日。短短几日里,光我遇到的过来询价要盘店的人就有四五个,老兵心狠手辣,报价高高的,讨价还价锱铢必较,各种玩心理战,一副恶俗的生意人嘴脸。
我看不太惯,刺激他说:牛B啊,加油加油,多挣点儿养老钱哈。
他笑而不语,顾左右而言他。
一和他谈到钱,他就装聋作哑。
我没有资格对老兵表达失望,世人谁不爱财?他不偷不抢,你情我愿地倒倒房产而已,谈不上有什么错。
只是在我心里,一个那么有骨头的人,一个曾经那么英雄的人,一个曾经把终生俸禄全部捐献给希望工程的人,居然在晚年如此逆转,如此入世爱财……说实话,心下实在是难以接受。
或许是我太苛责老兵了吧,或许是我还太年轻……
我找了个借口,搬出了老兵的客栈。
若干年来,我有个习惯,每年都会在丽江过春节。
老友太多,年夜饭一般要赶四五场,一般最后一顿是陪大和尚吃,而第一顿一定是在老兵家吃,我若晚到,他举家停箸等我。
但2013年春节前的除夕,我没去老兵家吃年夜饭。
他打电话过来,我找借口推托,他在电话里叹口气,说:你这个小浑蛋……明天早上别忘了来给我拜年,不来没有压岁钱。
老兵每年大年初一都会给我封一个压岁钱红包,祝我好好发育、茁壮成长。
第二天是大年初一,我用短信向老兵拜年,没去拿红包。
整个2013年,我太忙,没回丽江几趟,每次都匆匆忙忙的,一整年只在8月1日那天和老兵喝过一次酒,春节时的那次爽约,他不提,我不说。
关于老兵的房地产生意,我不提,他也不说。
8月1日那场酒,主角不是我和他,有酩酊大醉,但没有白银、黄金和青铜时代。
2013年是古城的多事之年,新店铺和新客栈一堆一堆地冒出来,不堪重负的老房子接二连三地着火,火势汹汹,烧得人提心吊胆的。古城的消防支队日日严阵以待,但丽江的店铺实在太多了,冷不丁就在哪个犄角旮旯闹出幺蛾子来。
我从外地打电话回去,朋友们细细给我描述火场的情形,有些火灾仅仅是因为一个烟头或一根老化的电线,听得人一身冷汗。
朋友告诉我说,鉴于火灾隐患,如今的古城禁止明火,原先家家户户惯用的火盆、火塘和蜡烛台如今通通被取缔。
他们说,老兵火塘烧烤本是特批的唯一一家可以用炭火烧烤的店铺,但老兵主动改造,把炭火烧烤改成了电磁炉烧烤,常客不习惯,生意大不如前。
他们还说,听说老兵把手头的院子全部出手了,他现在手头汇拢了一大笔钱,大家都揣测老兵快离开丽江了。
对于老兵火塘的改造,我略惊讶了一下,并未太当回事。
但听闻他即将离开的揣测,心里还是很难过,这老家伙,挣够了钱要走了么?
2014年春节,我回到丽江,不用老兵请,年夜饭我主动跑了过去,老兵火塘里一堆生面孔,服务员全都换成了一水儿的大小伙子,个个结实得要命,吃起菜来和打仗一样。
老兵高兴坏了,一口一个小浑蛋地喊我,他舀了一大瓢樱桃酒灌我,还让拉措加菜,给我煮空运过来的螃蟹。
我打小在海边长大,从小吃够了海鲜,实在没必要跑到云南来吃螃蟹,他不管,逼着我吃。
拉措用做红烧肉的做法做螃蟹,吃得我皱着眉头龇牙咧嘴的。
樱桃酒酒劲儿大,我很快喝红了眼。
这么好喝的樱桃酒,以后喝不到了。
桌上盘子太多,摆得太满,我站不上去,我挤坐到老兵旁边,搂着他的脖子敬酒,话一出口就拐了弯带了呜咽,我说:老家伙,我舍不得你走……
一桌子的人停了筷子,拉措嫂子一头雾水地问我:谁说你老兵哥要走了?
我说:别演戏了,你们不是把手头的院子全都变现了吗……谁知道你们接下来打算颠到哪儿去?
拉措哈地笑了一声,两手一合,啪地拍了一下巴掌,她说:钱都打水漂儿了……
老兵呵呵笑着,一桌子的大小伙子嘿嘿笑着。老兵照我脑袋抽了一巴掌,他说:你个小不死的……人在阵地在,我他妈妈的哪儿都不会去!
老兵火塘多年来的盈余变成了数家客栈院子,客栈院子变成了几百万元的现金。
这一大笔钱被花得干干净净。
老兵招募了一堆退伍的消防兵,月薪5000元起,又斥资200万元盖了宿舍营房,还购买了近180万元的专业灭火器材,并计划再购置四辆一吨半的消防车。
隐居丽江的多年里,他一直在默默地卖烧烤挣钱,默默地倒院子挣钱,一分一厘地积攒资金。
越南战场上死里逃生后的第29年,老兵倾家荡产,以一己之力组建了一支消防救援队。
全国唯一一支个人组建的消防救援队。
他用他的方式护持着这个世界。
傻倔傻倔的,像根老旗杆一样,始终屹立在往昔的年代里。
在那个早已远去的年代里,人们价值观虽一元,却朴素而单纯地崇尚奉献。
老兵的消防救援队赶上了牡丹园大火和狮子山大火,他们和丽江消防支队的官兵几乎同时到达,联手协作。老兵的消防救援队先后参与了十余次大小火灾的救援。
2014年中,老兵的消防队在“云南省民间消防大比武”中拔得头筹,集体一等奖,他的队伍一水儿的退伍老兵,经验丰富、素质过硬,集结第一、出水第一,着实震惊了赛场。
令老兵震惊的不仅仅是赛场,同时还有闻讯赶来的几位退休老将军。
将军们来自公安部,个中数人当年曾与老兵持戈于同一方烽火边疆,他们感慨于老兵的往昔和当下,当场电示《人民公安报》和《解放军报》重点报道这一拥军先进案例。
老兵再三婉拒,万语千言端在一碗酒中。
将军们比他犟,一定要树立他这个拥军先进个人的光辉形象。
老兵尿遁,跑了,关了手机,躲到大冰的小屋。
小屋那天来了一些背包客和一些毕业旅行的大学生,我向他们介绍老兵,他们客气地和老兵聊关于战争的话题,好奇地问:1985年、1986年还在打仗吗?不是早已经改革开放了吗?
他们大多是80后和90后,其中数人的家乡,位于边陲云南。
我坐立不安,为自己和他们汗颜。
瞅瞅一旁的老兵,他淡定地抽着烟。此类问答,看来他早已习惯。
……
有个英文单词叫hero(英雄)。
牛津词典对hero的释义有四:
一、具有超人的本领,为神灵所默佑者。
二、声名煊赫的战士,曾为国征战者。
三、其成就及高贵品格为人所敬仰者。
四、诗和戏剧中的主角。
有英雄,就有英雄崇拜,关于英雄崇拜,《史记》中的一句话最为精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我没通读过《史记》,这句话是从朱光潜先生的文章中读到的。
朱光潜先生认为,崇拜英雄的情操是道德的,同时也是超道德的,所谓的超道德,是具有美感的。故而,崇拜英雄是一种好善,也是一种审美。
另外,他在著述中言及英雄这一话题时说:
敬贤向上是人类心灵中最可宝贵的一点光焰,个人能上进,社会能改良,文化能进展,都全靠有它在烛照。英雄常在我们心中煽燃这一点光焰,常提醒我们人性尊严的意识,将我们提升到高贵境界。
崇拜英雄就是崇拜他所特有的道德价值。
一个人能崇拜英雄,他多少还有上进的希望,因为他还有道德方面的价值意识。
朱先生是主张维持英雄崇拜的,他认为人在青年时代,意象的力量大于概念,与其向他们说仁义道德,不如指出几个有血有肉的人给他们看。
一个具体的人才具有真正的人格感化力。
……
我该怎么和那些懵懂的孩子介绍老兵?
挑明了说“你看你看,你面前的这个老兵是个活生生的英雄”吗?
指缝黢黑的老兵,酒气醺醺的老兵,衣服上油渍斑斑的老兵……
我不确定他们会有怎样的反应。
我也不确定我是否有资格来做这个介绍人。
相交多年,我并不知晓老兵的真实姓名,只知他籍贯浙江诸暨,1981年入伍,二等甲级伤残,耳背、好酒、抠门儿,打架时爱用灭火器,建了一支牛B的消防队,开着一家叫老兵火塘的“黑店”。

从二十出头到三十四五,我兜兜转转驿马四方,但很多个8月1日,不论身在何方,都会赶回丽江。
也没什么重要的事,不过是陪一个老兵过节。
这一天,老兵一定会失态,一定会喝醉,一定会嘶吼着高歌,涕泪横流的。
照片墙前供台已摆好,供香青烟直插云天,他立正着,大声唱歌,从《血染的风采》唱到《望星空》,咬牙切齿,荒腔走板,唱得人心里发抖。
“如果我告别,将不再回来,你是否理解,你是否明白……”
他一手端着满杯的白酒,一手攥着拳,在每首歌的间隙高喊一声:敬……礼!
啪的一个军礼,半杯酒泼进地里,半杯酒大口地吞咽,一杯接一杯,一杯接一杯。
每年的8月1日,我负责站到一旁给他倒酒,这一天不论他喝多少、醉成什么样子都不能去劝,他一年只疯这一次。
老兵已经醉了,上半身找不到重心地摇晃着,腿却一动不动地站着军姿在地面上扎根,他把杯子塞进我手中,说:来,和我的兄弟们喝杯酒。
半身的汗毛竖了起来,不知为什么,真好似一群血衣斑斑的人如山如岳地矗立在我面前一般,血哗哗地涌上了脑子,一口酒下肚,热辣辣地烧痛了眼。
我说:我×,我他妈算个什么东西……怎么配给你们敬酒……
老兵在一旁青筋怒张地朝我大喝一声:干了!
声音的后坐力太强,他摇晃两下,咕咚一声仰天倒下,砸得墙板乱颤。
挟着三十年的是非对错,砸得墙板乱颤。
我盘腿坐下,把老兵的脑袋放在我大腿上。
他摊开手脚,躺成一个“大”字,仿佛中弹一样大声呻吟着,声音越来越轻、越来越轻,然后沉沉睡去,在这个风花雪月的和平年代。
门外日光正好,路人悠闲地路过,偶尔有人好奇地往屋里看看。
我扶着老兵的头颅,滚烫的,沉甸甸的。
酒打翻了一地,浸湿了裤脚,漫延而过。
如同坐在血泊里。
青春里神一样的少年
在几十个亲戚的沉默里,胖胖黑黑的小山,三步并作两步,牵着独眼龙新娘,走进新房。太阳落山,没有路灯,农房里拉出几根电线,十几只幽暗的灯泡,散发着橘红色的灯光。
小学是拉帮结派的发源期,一切东西都要占。
比如乒乓球桌,下课铃一响,谁先冲到桌子边,就代表谁占了桌,谁能加入进来打球,都要听他的话。他让谁打,谁才能进入内围。
一开始,个头小速度快的人很是风光,几乎每个课间休息都是霸主,直到小山转学过来,才终止了这条江湖规矩。因为无论谁占到,都必须把控制权移交给他。
长大后我才明白,这就是所谓的威信。
当时老师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大便也要离三尺”,由此可见,我基本没有威信这个玩意儿,连亲和力都不存在。
本来我还能仗着坐前排,偶尔占几次乒乓球桌,当大佬小山出现后,就断绝了我打乒乓球的机会。
我只有两个选择,一、去宣誓效忠,委身为小山的马仔。二、也成立帮派,与之对抗。
我为此挣扎良久。其实我也身怀背景,班长是成绩最好长得最好看的马莉,威信仅次于小山。她莫名其妙每日对我示好,带点儿饼干话梅啥的给我,而且我是午睡时间唯一可以翻小人书看而不被她记名字的人。
但我讨厌她的马尾辫。她坐在我前边,一长条辫子晃来晃去,搞得我经常忍不住爆发出想放火烧个干净的欲望。
日复一日,我永远被排挤在乒乓球桌外围,怨气逐渐要冲垮我的头脑,我做了个出乎大家意料的决定。
我介绍马莉给小山认识,说这个姑娘不错,要不你们谈朋友。小山大喜,这个下流的举动获得了小山无比牢固的友谊,问题是,我失去了午睡时间翻小人书不被记名字的特权。
小山宣布,从此我就是副帮主,和他同样具备挑选打球人的资格。
剩余的整个小学时代,我们一起享受着同学们的进贡。当然,拿到的东西,比以前只一个马莉送我的饼干话梅多了N多倍。
初一我把时间都荒废在踢足球上。小山家开饭馆,他没有读下去,彻底当了社会混混儿。
他约我打台球。镇里仅仅一家台球室,台球室仅仅一张球台。我穿着球衣,他穿着人造革皮衣,跑到台球室,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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