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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更新《走过青春爱过你:暖读系列(共15册)》最新章节。

重新绽放一次的人生
马姑娘与张公子
读大学时我在校报社,经常写点儿小文章。当时校报每期都看,有一个作者的名字最是记忆深刻,因为她写得一手好文章,字字句句都讨人喜欢。
她就是马姑娘,也是校报社的,后来被我特意勾搭来做朋友。
读书时,我有些不穿的衣服,马姑娘偶尔拿去寄给家乡的妹妹。我有些不好意思送,她却毫不介意,笑嘻嘻地跟我讲:“那件小棉服,妹妹喜欢得不得了,一直穿呢!”
马姑娘有个男朋友,高高瘦瘦,从我认识她时他们就在一起了,马姑娘喊他“张公子”。
校报社的老师都非常喜欢马姑娘,但不喜欢张公子,而且是不讲道理地不喜欢,简单粗暴地总结说:“不行!”“配不上!”有位女老师总爱对马姑娘说张公子坏话,一心要拆散他俩,再介绍更好的男生给马姑娘,但马姑娘每次都嘻嘻哈哈地替张公子辩护。
马姑娘生在冬天,有一次她过生日,喊我去他们租的房子吃饭。张公子买了鲜花,买了蛋糕,做了一锅好吃的。马姑娘切蛋糕,中途不小心滑了一下,差点儿摔倒。我切切实实地看到,张公子的眼神瞬间无比恐慌,大步上前一把拽住了即将滑倒的马姑娘。马姑娘愣了愣,然后继续笑得没心没肺,反手将蛋糕一把抹在张公子脸上。
虽然张公子只是个小小的眼神,我却很有些吃惊。因为那种眼神,我只在有一次自己差点儿烫伤,从父亲的眼睛里看到过。
好像从那个时候起,我就非常羡慕马姑娘了,觉得她和张公子特别般配。
毕业后,马姑娘跟随张公子去了上海。两个人各自找了工作,工资不高,在闵行租了间小小的房子,房间被马姑娘收拾得一尘不染。马姑娘和张公子的工作都不稳定,有时要派去出长差,有时要调动到外地,他们不想异地,于是轮流辞职。这次是马姑娘辞职,下次是张公子辞职,然后重新找工作。
只要不分开,便万事大吉。
马姑娘不喜欢跟人联系,亲戚朋友也不,手机总是关机,QQ一直隐身,也不爱接电话,只愿意与张公子黏在一起。大家经常找不到她,就连马姑娘的大姐打电话,也要打到张公子那里,再转给她。
张公子给马姑娘买了睡裙,以马姑娘的明眼一看就知道买贵了,但她不告诉张公子,偷偷对我说:“我老公那个笨蛋……”转眼又对睡裙喜欢得不得了。马姑娘看到一部好电影,就必定叫张公子也看。张公子不看,马姑娘就把电脑打开,电影下载好,然后从外面锁上门,自己出去买菜,逼迫他看。
马姑娘第一次去张公子家,未来的婆婆看见她,悄悄把儿子拉到一边,说:“她好像没有一米六吧?”张公子当即反驳说:“电线杆子倒是高,我能给你娶回来当儿媳妇吗?!”
马姑娘迷恋诗词,爱听戏唱曲,一背起诗词来就不接地气地神采飞扬。爱唱歌的人炒菜也唱歌,洗澡也唱歌。马姑娘则炒菜也背诗,洗澡也背诗。但是,不要以为马姑娘是林妹妹的类型,她曾经得意地大笑着告诉我:“老娘的愿望就是将来做个包租婆,双手掐腰颐指气使,骂起人来伶牙俐齿一口气噎死对方。”
我很爱这样的马姑娘。
当然,张公子更爱。马姑娘喜欢看书,张公子就喜欢看书;马姑娘喜欢吟诗,张公子就喜欢吟诗;马姑娘开心,张公子就陪她开心;马姑娘不开心,张公子就逗她开心。张公子曾经笑嘻嘻地说:“我听别人说话时串上诗词,总觉得酸溜溜的,特别矫情,怎么一从老婆嘴里说出来,就那么自然动听了呢!”
这话也矫情,但是我听得自然动听。
马姑娘上班早,每次离家前张公子都还在睡觉,却必定迷迷糊糊地说:“今天冷,多穿衣服。”“今天下雨,带伞。”因此,马姑娘一直对温度没什么概念,也从不看天气预报。马姑娘有次喊张公子下班顺路帮她买卫生棉,张公子去超市,恰好遇到两个女同事也来买,闻说张公子买给女友,大赞体贴,并热情介绍说“苏菲”好。于是张公子就认定了,每次都买这个牌子。
张公子对马姑娘很大方,对别人很小气,有谁说马姑娘一个“不”字,他就要跟人家记仇。
这般恩爱的马姑娘和张公子,即使我认识至今从未曾阔绰,依然幸福过许多人。但是,两个人小心呵护的这番美好,还是被抽去了一段时间。
当然不是外遇、出轨、小三,但是也很严重。因为,不爱与人接触的马姑娘、喜欢读诗听戏的马姑娘、被张公子宠爱无边的马姑娘,忽然之间疯了。
那是最黯淡的日子,所有人都手足无措,张公子片刻不离地守护在身边。
马姑娘在大街上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张公子紧紧拉着她的手,看着她一会儿泪流满面,一会儿无端狂笑,一会儿打出出家人的手势一遍遍地念阿弥陀佛,不停地说自己是上帝,指着花朵和小狗说只有它们的灵魂是清凉干净的……
亲人很快到了上海,紧紧抱住嘶喊的马姑娘落下泪来。他们一起去精神病院、去超市、去马姑娘的公司、去挤拥挤的地铁……马姑娘一会儿狂躁一会儿安静。父亲带她回了老家治疗。住院、打针、吃药,连医生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能恢复,又或者,能不能恢复。
但是这个时候,张公子却做了一个决定:他要娶马姑娘,现在就要和她结婚,就像是很害怕忽然有谁会把马姑娘夺走似的。张公子对身边人迫切地说,他坚信她一定会好。
一向了解儿子的婆婆,是个内心善良的女人,坦然接受了她唯一的儿子此时要娶一个精神失常的女孩子这一现实。
马姑娘穿了婚纱同张公子照婚纱照,相片上她大笑,那笑容却有些怪异。带病的马姑娘糊里糊涂,或许根本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嫁给了这辈子最爱的人。
过完年,马姑娘坚持跟张公子回了上海,就算头脑不清醒、不正常,她也知道,只有跟张公子在一起才踏实安全。到上海后给婆婆打电话报平安,婆婆在家哭,说马姑娘走了之后就一直难受。马姑娘不工作,每天在家看电视、睡觉、闲逛,心情极度悲观抑郁,一遍遍地问张公子:“你说过会永远在一起的,是吧?”
张公子每天下班后陪马姑娘说话,把办公室各种好笑的事说给她听,夸她漂亮,夸她的各种优点。张公子每次都耐心地听马姑娘倾诉,告诉她他们会一辈子在一起,生活也一定会越来越好。
其实,张公子从前是急性子,说话爱着急、翻脸,只是那段灰暗的时光,他努力克制住自己的性子,相信马姑娘会真的好起来。也是真正好起来之后,张公子才敢告诉马姑娘,其实背地里他一个人痛哭了好几次。他不明白,活泼伶俐的老婆怎么会变成这样。
马姑娘的家人、婆婆、老公都对她表现出极度的耐心,终于令她一天天思维平稳下来,加之药物维持,慢慢好转,找了工作。只是不工作时思维经常空白,所以总是安静不说话。
那段时间天天都有家人给马姑娘打电话,后来家人见她越来越正常,电话打得越来越少。马姑娘自己却悄悄改变着,开始经常给家人打电话。
马姑娘终于好了起来,想起那段时光,泪流满面,觉得委屈了张公子。大病痊愈后的马姑娘,依然喜爱读诗听戏,却不再孤立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她试着主动联系从前的朋友,诉说近来读的好书、收获的道理。她开始让自己不再看别人的缺点,而是去欣赏优点。她说,要做一个有缺点的俗人,亲近这个世界。
我也很爱这样的马姑娘。
春天的时候,马姑娘在计划外怀孕了。刚开始很烦恼矛盾,不知道要不要这个小孩。因为药物还没有停,害怕孩子有问题。医生反复跟她说,后期用的药都是B类药,对孩子没有影响,娘家、婆家都支持要这个孩子,老公也很强烈地想要这个孩子。
就这样惶恐又矛盾地决定生下这个孩子。开始的时候他们时常担心,日日祈求健康平安。终于,一个可爱的小生命来到了他们家中。
马姑娘的婆婆一直待她很好,为马姑娘炖鸡、炖排骨,带她买衣服,给宝宝洗尿布,给张公子发信息说马姑娘是个好孩子,要好好待她。
马姑娘写空间日记,都是些与张公子的琐碎片段,于我看来却很是动人:
一天,老公跟我说:“我真是捡了一个大宝贝,我看老婆哪里都好,漂亮,有内涵,讨公婆喜欢,唯一的不好就是有点儿懒、不会照顾人、生气时死倔……”
我立马喝止:“你到底是夸我,还是借机发牢骚!”他讪讪地笑起来:“我本来是想夸你的。”
下班,张公子给我买了个西瓜大小的柚子,一问价格,花了17块多,我就念叨他:“干吗买这么大、这么好的?”张公子:“老婆值得吃最好的。”
马姑娘说:“并没有人觉得我嫁得好,但是我心里无限稳妥,什么风花雪月、阳春白雪……我只想跟张公子朝夕相守,一天又一天,过日子,平淡、清欢、细水长流。我不要了却尘缘,不要放下,不要不动心不起念,只求百年相守。如果还能有更多,就请菩萨在轮回路上再让我们遇见。”
世上所有的坚持,都是因为热爱
上个月,朋友跟一个大佬级别的经纪人吃饭,把我顺道捎上了。刚一落座,那个大佬就讲起前段时间去美国旅行的经历,劝我们好好打拼,争取今后能到那个自由的国度去看看。聊了一会儿见他的朋友还没到,就斟满茶水,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
他说:“我们每个人身体里其实都装着一个宇宙。”
阿Ken是个香港人。
因为一直怀抱着内地梦,于是从港大毕业后,他拒绝了香港公司的offer(工作),直接投奔成都。张艺谋说成都是一座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受他影响,阿Ken对这座城市情有独钟。
故事的开始就发生在这里。
来成都的前两年,阿Ken全然陶醉在自己的游客身份上,靠着家里的钱吃喝玩乐。他异常钟情于火锅,几乎隔两天就会吃一次,还必须是牛油锅底,辣到嘴巴红肿满身大汗才能爽快。最好笑的是,他还喜欢上了打麻将,成都的麻将叫“血战到底”,一桌四人和到最后一人为止,他说这种畅快淋漓的“厮杀”打牌方式非常带劲儿。这份比成都人都还爱成都的情怀,让阿Ken短时间内就交到一帮挚友。
到了第三年,阿Ken败光了家里给他的钱,回头看身边的人都在各自的岗位忙碌,才从桃花源里醒了过来,开始考虑生活的问题。对一个普通话还说不标准的香港人来说,找工作其实不易,多次碰了壁,最后因其是艺术设计毕业生,经朋友介绍进了一家婚纱店设计婚纱。
一晃又是两年。二十六岁的阿Ken从刚进店的学徒到自己动手设计婚纱,看似步履不停,却遇见了自己的瓶颈,店铺不大,生意也就还好,况且因为放不下面子的缘故,有些单子还得让给另一个女设计师。那个时候,他骗家人说他在一家外企上班,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但实则底薪加提成,一个月下来也就只能解决温饱,根本攒不下钱来,手里靠两张信用卡,拆东墙补西墙勉强过活。为了省钱还时常逃掉朋友组的酒局和出国旅行,渐渐地朋友也少了。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变成下班后宅在家里枯燥地上网、写博客。
真称得上穷困潦倒。
2008年汶川地震的时候,阿Ken接到了笔大单,说是那个要嫁人的富二代是阿Ken博客的忠实粉丝,点名要他设计的婚纱。第一次见面沟通被对方邀去仁和春天顶楼的咖啡馆,他丝毫不敢怠慢,打扮得油光锃亮地去了。
还没来得及消化女生的劲爆身材,就地震了。当时大地就像哀号似的,天瞬间暗了下来,所有人都疯了,四处乱窜,尖叫声和杯子的破碎声此起彼伏。阿Ken想都没想,拉起女生就往应急通道跑,女生吓得一边哭一边叫,高跟鞋都跑掉了,于是他不管人家同不同意,直接拦腰把她扛了起来。小小的楼梯间止不住地晃悠,天花板一直在落灰。那种恐惧,看客们无法感同身受。
两人安全到了街上,外面黑压压挤满了人。女生下了地站不稳,整个人就瘫在阿Ken身上,他当时非常尴尬,因为她的胸,真的太大了。
后来事情的发展非常顺天意,女生逃了婚,跟阿Ken好上了。但女方的家长一直对他耿耿于怀,见面聊了工作后更是戴上了有色眼镜,“不可能”三个字给了他们这段恋情最好的回应。
地震后余震不断,整个城市都人心惶惶的,阿Ken一慌神不小心向妈妈说漏了嘴,让家里人知道他在婚纱店工作,于是家里人坚决反对,劝其改行。面对家庭和爱情的压力,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彷徨。
好在那个大胸女生是个典型的“我喜欢谁关你屁事”的白羊座女孩,瞒着爸妈偷跑去阿Ken的店里,一有机会就给他加油打气。久而久之,他被女生感染,于是重新振作,跑去女生家立誓说,给他一年时间,如果还是没有改变,他就放弃女生。
说实话,这份冲动不全是女生给的,而是他真心觉得自己在设计这块可以搞出名堂。他从未想过离开这座城市。而爱情给他最好的助力,就是有了责任以后,自己的行为不会太荒唐。
阿Ken说他有次无意看了张艺谋的一个采访,张艺谋说当初拍《活着》的时候,他可以跟葛大爷谈剧本到凌晨三四点,葛大爷撑不住睡着了,他就看着身边的工作人员谁眼睛还睁着就跟谁说。跟张艺谋合作过的人都说他精力特别旺盛,一进摄影棚就亢奋。
亢奋绝对是做一件事最源头的动力。
就好比习惯早起的人,拉开窗帘后看见蓝天白云就莫名兴奋,厨师看见食客狼吞虎咽地吃自己做的菜心里就觉得异常满足,摄影师遇见一个好模特,一股脑儿拍完才发现自己满身泥泞。
怀着这份心情,阿Ken花了半年时间,让自己彻底爱上画婚纱,然后没过几个月,他就被一个国内知名的独立设计师团队挖去当设计总监,北京、成都两地飞,加上自己是香港人的优势,让内地的客户有种国际化的归属感,赚得盆满钵满。
再问女生他们的恋情如何归置时,对方却说她要移民了。
事已至此,阿Ken没有多挽留。在双流机场跟她告别时,女生抱住他的脖子,在肩膀上狠狠咬了一口,说放弃她吧。阿Ken没有回答,只是拍拍女生的背,像是安慰。
成都刚进入夏天,一切都变得慵懒且随意,让闲适的节奏更添几许,只是地震后的天府之国,鲜有蓝天,每天都是雾蒙蒙的。女生走后,阿Ken经常去他们相遇的咖啡馆小憩,想起当初他扛着女生逃跑的画面,觉得又可笑又励志。
这些年,他们靠手机联系,有时候实在忍不住了,阿Ken会飞去美国找她。于是不管女生之前是刻意不回短信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叫嚣着分手,见到他后必会以缠绵代替。来来回回几次,女生的父母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了他们这段异地恋。
直到2011年底,女生突然跟阿Ken说她订婚了,这次是她喜欢上对方,逃不了抢不了。不信邪的阿Ken飞过去想弄清事情的原委,结果出了机场,就看见那个所谓的未婚夫在宾利车里等着他,然后非常友好地带他去参观自己的制药厂,吃了当地最昂贵的西餐,并承诺会爱她一辈子。如同坐了一次跳楼机,心情直上直下,阿Ken面如死灰地默默飞回国。
女生结婚之后,因为老公抽大麻闹得有些不愉快,她找过阿Ken几次,但阿Ken的手机号成了空号,一切聊天软件的头像都是黑白色,问身边的朋友,也说他就跟消失了一样杳无音信。后来,她老公的制药厂被警方查出来做毒品加工,背后竟牵扯起由她老公牵头的国际贩毒链条,女生被证实清白后吓得跟他离了婚,跟家人搬到新泽西州的一个小镇上生活。
故事到这里暂且画上句号。
经纪人大佬抬手跟前来的朋友打招呼,等到那个穿着风衣的男人一落座,我跟朋友惊着了,那张脸作为金牌影视制片人经常出现在新闻上。经纪人大佬简单介绍了他,除了投资影视,他还有自己的服装品牌,就连去年双十一淘宝流量最高的那家护肤品店也是他的。
我跟朋友默默在旁边听着他们的谈话,风衣男一直在询问人才输送和绿卡的问题,看样子是准备移民。经纪人大佬打趣说他坚持了这么久终于可以过去了。起初我俩不明白,后来走的时候,他轻轻在我们身边说:“他就是阿Ken。”
那晚我失眠了,想到阿Ken消失的那两年,一定做了最大的坚持,如同当初坚持设计婚纱一样,坚持让自己更有能力去追回那个女生。
我们现在所经历的迷茫和窘境,其实就归咎于过去不愿面对的改变或多年来不曾根治的恶习。如果因为做一件事而无法坚持,那么到了二十多岁需要对外界承担一份责任时,就欠自己一个交代。
我相信,阿Ken去了美国后,一定会在新泽西州跟女生相遇。上天会给勇敢的人最好的福气,好弥补他们动荡的那几年离合,也证明他当初的坚持,没有让自己的后半生有丝毫悔意。
别给自己找太多放弃的理由,因为比你好的人还在坚持。而这个世上所有的坚持,都是因为热爱。
祝我们再遇见,都能比现在过得更好。
南门大侠
1。
我无法忘记那张丑脸。他太丑了,丑得堪比现代艺术,嘴巴宽厚,鼻梁塌陷,脸上雀斑横生,两只小眼几乎没有眼白,仿佛刀片在倭瓜上划出的两道小口,让人一度怀疑他无法看清这个世界。
比长相更奇怪的,是他的名字——周红霞。这是女孩子的名字,是地道的乡下女孩子的名字。没人猜得出他父母起这名字的初衷,或许连他父母都曾松一口气,幸亏这不是女娃,男娃长成这样,已属家门不幸。他的同乡大勇告诫我们,不要叫他“老周”或“红霞”,“老周”是他爹,叫“红霞”他会急。从小到大,他只认“大霞”这一个名字。
大霞与我同上县中,准确地说是县里的三中,是全县教学质量最差的高中。这里收容的尽是没考上一中、二中的小败类,也从没有人自这里升上过大学,莘莘学子,碌碌青春,不过是为了高二结束时的会考,会考结束,拿着一纸高中文凭走人。
大家第一次在宿舍相会,坐在床铺上群聊。孩子们认识的方式很简单,每人讲一个黄色笑话,我显然不在行,憋半天,憋出“莎士比亚”的老梗。多数人面露憾意,应付性地咧嘴了事,大霞却不懂,扭头问身边的人,瞪着小眼期待答案,然后狂笑不止,谁都劝不住,越劝笑得越放肆。他也不许任何人碰他,一个乐到极点的人,全身都是敏感的。
当晚,他贿赂同学,调换床位,主动与我做起朋友,自此阴魂不散,自习课挪过来聊天,放学拉我一起吃饭,连晨跑都故意挤到我后面。我虽然不敢正眼瞧他,还是接受了这份情义。大霞其实人不错,有着山里人特有的仗义与豪爽,只要你开口,他什么都肯干。
周末,大霞从老家带来一袋粮食,准备去食堂换成粮票,有同学问:“大霞,这么一大袋子,你抱得动吗?”大霞愣一下,搬起地上的粮食抛向空中,一边抛一边咬牙切齿地说:“你看我能不能!你看我能不能!”宿舍里哄笑起来,叫好声此起彼伏,大霞受到鼓舞,咧着大嘴将粮食抛得更高。突然,他停下来,丢掉袋子,收起笑意,噘着嘴巴说:“笑你们个头,就知道你们是爱笑话我们山里人。”大家笑得更开心,劈里啪啦倒在床铺上。
熄灯前,有同学问:“大霞,你老说你一米七八,你能脚蹬住这边的上铺,手摸到那边的上铺吗?”大霞放下手里的书,坐起来说:“什么叫摸到?我能用手抓住对面的上铺,不信你们把我托起来试试。”众人托起大霞,大霞完成任务,正待炫耀,门口传来女班主任的声音:“都几点了,闹什么闹!”所有人第一时间滚回床铺,只留下撑在空中的大霞。班主任走进来问:“红霞,你干吗呢?”大霞汗如雨下,却动弹不得,喃喃地说:“张老师,我……我没干啥。”班主任说:“还不回你床铺睡觉去!”大霞委屈地说:“张老师,我……我回不去。”
春季运动会上,大霞代表我们班参加三千米长跑比赛。他显然不懂什么是三千米长跑,枪响那一刻,即开足马力狂奔,龇牙咧嘴,昂首挺胸,将一干名将远远甩在身后。全校师生惊呆了,一个个站起身来,哄笑声、叫好声回荡操场。一圈半后,大霞体力不支,步伐失去平衡,像只中了毒的螃蟹,名将们陆续将他超越,接着超了他一圈、两圈,他停下来,望望天边的红晕,径直走回自己的班级。
我问大勇:“这家伙一直是这样吗?”大勇笑着说:“怎么会?以前在老家他不这样,他家特别穷,爹没本事,是个瘸子,娘跟人跑了就再没回来,他爷爷奶奶都嫌弃他们家,一直住在叔叔、大爷家养老。总之,他们家属于抬不起头做人那种,现在出来上学了,当然很开心,这边没人知道他的底细,也没人孤立他。”
我相信大霞是享受自己的“活宝”身份的,因为再傻的人也能分辨出那些笑声的真伪,可他始终如一地扮演着二百五的角色,并乐此不疲。
黑暗中,他翻过身,静静地望着我。我揉揉眼问:“怎么了?”他说:“莎士比亚……”然后捂着脸咯咯笑起来。
2。
我们当初所在的那所县中,地处牛城郊区,毗邻火葬场,空气里终年弥漫着奇怪的焦煳味道。这种味道激发出青春期男生潜在的暴戾,从教学楼到宿舍,从校门口到操场,每日厮打声不断,几乎所有男生课余都在打群架。学校南门是主战场,逢周末,那里的群架动辄百人,声势滔天,荒唐的是,这些群架多数以半娱乐姿态出现,同龄人之间哪儿有那么多仇恨,大家不过是无聊,两三个学生的拌嘴,片刻便演变成一大堆闲人的群殴,其实只是为了精神层面的饱满。
大霞成为南门外的明星,不是因为他身手有多好,实在是参与度无人可比。各个年级,各个班级,只要认识他的,都约他助阵,有时候两边应下来,不知怎么办,就抽签决定帮谁,失败一方也不会恨他。大霞有自己的人生哲学,出身不好,长相不好,成绩不好,甚至连个黄色笑话都不会讲,能够支撑自己在这个地方立足的,只剩下仗义和豪爽,他期望自己无私的付出能够换来更多人的信任,然而事与愿违,大家还是习惯将他当作活宝,对他的期许,永远只是一阵可以缓解压力的笑声。
大霞开始挨打,各帮派火并的规模越来越大,争相拉拢低年级新人,大霞成为这些新人练手的靶子。他们有个共识:此君白打,不会记仇,不会告发。楼道里,食堂里,操场上,南门外,大霞和一个又一个男生动手,被一伙又一伙男生追打,他果真没放在心上,从未告发过,他觉得这些都是再平常不过的江湖恩怨,江湖上的恩怨,不算恩怨。
但他也有一个原则,那就是不许别人打他的脸,每每失势关头,第一件事便是护住那张丑脸,任凭拳打脚踢,就是不松手。我不理解,去问大勇,大勇说:“他爹当年就是被人打脸打蒙了,跌到沟里摔断腿的。”也许是命运安排,大霞每次参与斗殴,总会被对方打脸,他的脸实在太大了,这种先天性的缺憾真是令他伤透了脑筋。
学校里最著名的地头蛇盯上了大霞,这次他无论如何是护不住了,索性主动前去讲道理,他义正词严地告诉对方:“过去无冤无仇,今后只想做个朋友。”地头蛇一路把他打出宿舍,再一路打到他的宿舍。最后,地头蛇打累了,嘲弄大霞,呼出一个耳光问:“今天打你的事,敢告诉老师吗?”大霞含着泪故作镇静地说:“你放心,我……我不会告诉老师。”地头蛇乐了,再戳大霞脑袋一下说:“那你说说我们这次该不该打你?”大霞委屈地挤了下眼泪,恢复脸色说:“是我的错,我……我以后不敢了。”宿舍里集体哄笑起来。
一般来说,遭此大辱,人的性格与行为会不同程度地发生改变,可这逻辑不适用于大霞,没过几天,他又和别人约架去了。支撑大霞对生活充满正能量的,是班上一个叫爱琳的姑娘,她与我同桌,有几分姿色,外加性格开朗,能够接受班上坏孩子的玩笑,是为数不多愿意跟大霞聊天的女生,于是大霞迫不及待地迎来了初恋。
一个月后,爱琳成为大勇的女朋友。
大霞心碎不已,通过我给爱琳送了封信,满纸的语病错字迸发出山呼海啸般的爱意。大勇暴怒,指责大霞不义,大霞强硬回击,坚持自己有表白的权利,他大声告诉在场的人:大勇能认识爱琳是自己的功劳,他才是第一个认识爱琳的人。
南门外,大勇领着几个手下围殴大霞,大霞流着鼻血滚在地上惨叫。我冲过去拉住大勇的胳膊喊:“别打啦!你至于对老乡下这么重的手吗!”大勇停下来,望着我不作声,大霞爬起来,用脏手抹了把鼻涕,抓住大勇洁白的领口喊:“张大勇!你有种今天弄死我,你弄不死我,就不算男子汉!”大勇一脚将大霞踢翻,招呼手下离去。
这个丑陋的、辛酸的、幽默的、可怜的男孩子再次哭了,这次,他哭出了声,他再不顾旁人的脸色,崩溃式号丧,他连哭都哭得这么难听,仿佛一只病入膏肓的豺狼,凄凄厉厉,点燃远处的夕阳。
多年后,他告诉我,和大勇这场架是他前半生最痛的一段记忆,以往的种种欺负不过是些皮肉之苦,而这一次,他感到心底有块柔软的东西被践踏了,这是一种无仇可报的屈辱,是一种直达心底的悲凉。
2001年秋,三中的学生在一次群架中闹出人命,随后检察院的车开进操场,学校南门竖起“派出所常驻治安办公室”的牌子,从此那个地方再没有人敢打架,而远在城里学美术的我也渐渐失去了老同学们的消息,我只听说大霞被班上的坏孩子孤立了,在万分痛苦中度过一天又一天,会考结束后他第一个离开了校园。
进城前,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超子,你将来要是考上了大学,别忘了我。”
3。
2009年春,我离开CBD,前往崇文门附近一家企业上班,在那边的楼道里邂逅卖便当的大霞。
当时我十分尴尬,接过他递来的打火机点烟,火苗蹿出一尺高,把前面的刘海儿烧掉大半。他望着我头顶升起的那团烟雾,捂着肚子蹲在地上笑了足足两分钟。八年没见,我们第一时间就回到了熟悉的节奏。
大霞说,他2007年来京卖便当,先替别人跑了半年腿,表弟来京后俩人合伙干,他负责做,表弟负责送,忙不过来时自己也出门送餐,没想到今天第一单买卖就遇到了故人。下班后,我赶到大霞住处,约他们哥俩出来吃饭,席间以一个专业营销人士的身份帮他们做产品分析。我告诉他们,想赚这一带白领的钱,首先要增加菜量,其次是样式,最好学学韩式、西式快餐。大霞为难地笑了笑,鉴于哥俩的实力,我的要求显然高了。
当时最令大霞头疼的,不是拙劣的生产力,而是他的竞争对手二丫。二丫是个黑黑瘦瘦的关中姑娘,也做便当买卖,后台硬,舅舅在崇文门附近开餐厅,她的便当全部出自那里,口味、花样远胜大霞哥俩。面对二丫这样的大敌,大霞没什么好办法,只能继续打价格战、服务战,反正他不嫌累,表弟忙不过来时,他就放下勺子骑车送饭。
一个月后,二丫成为大霞的女朋友。
我不明白这俩人是怎么掺和在一起的,向他请教。他告诉我,他和二丫在这一带便当市场斗了很久,今天你赢,明天我赢,直到有一天,二丫当街拦住他的车子向他道别。她说她舅舅要她回老家相亲,届时如果村长儿子点头,她就得嫁人,她不想离开北京,也不敢拒绝舅舅,她父母双亡,是舅舅养大了她,还供她上完高中。大霞大惊,驱车杀到二丫舅舅所在的餐厅,拍着前台处的桌子嚷嚷自己要做二丫的男朋友。二丫舅舅现身,唤出后厨二百斤重的大胖,大霞气运丹田击出双掌,被大胖一脚踢出门外。大霞不忿,隔天再去,又被轰出。他干脆停下手里的工作,每日专挑午餐和晚餐时间赶往二丫舅舅的餐厅,扮演滚刀肉,大胖明显招架不住,二丫舅舅亲自抄拖把上阵,大霞把大脸放在桌上让二丫舅舅敲,二丫舅舅大喝一声敲下去,大霞起身跑了。
公寓门口,大霞望着二丫傻乐,二丫放下行李说:“我舅不认我了,我也不想再跟着他干,既然大家是做便当认识的,那就一起做吧,我有手艺,炒的菜比你炒的好吃。”自此,二丫成为便当小分队大当家,大霞则成为职业送餐员。
大厦一楼大厅,物业经理发现我与大霞交谈,走过来问:“这就是给你们公司送饭的那个人?”我说:“是,正和他商量我们那一层的订餐情况。”物业经理转向大霞,扬起下巴露出鼻毛说:“我告诉你,卖盒饭的,以后你们这种人少用大厅这边的直梯知道吗?你们这种小个体经营者,连身像样的制服都没有,我们这边上楼下楼的都是有身份的人,你以后上楼用拐角处那个直梯。”
物业经理走后,我看着大霞,期待他找补面子,向远处骂上一句“傻×”,可他没有,他缓慢地卸下笑容,憨厚地抿了抿嘴,接着又笑起来,说:“那就这样了,我和我弟十二点送过来,我先回去帮二丫炒菜。”
即使有了二丫的手艺,大霞的便当生意依旧不好,园区做快餐的越来越多,多是韩式、西式口味,菜量虽不如大霞给得多,价格也偏贵,可女白领们喜欢,现在的女孩子已不在乎午餐价格,她们喜欢新潮的口味,也生怕自己吃得太多。
大霞没什么挫败感,反而精神头比以往更足,早上奔波各处散发传单,中午奔波各处送饭,下午还要拜访那些习惯加班的广告公司。他奉行着和早年类似的人生哲学:自己什么都没有,没学历,没身家,没后台,有的只是使不完的力气和一腔的执着。他似乎总有一种超然的乐观,认为相比同龄人,自己已经收获了爱情,并在为娶那个姑娘而奋斗,市井中的嘴脸与刁难就算了,那都是些小坎坷,事业上的坎坷,不算坎坷。
为了给大霞抹平一些坎坷,我支出损招儿,告诉他以后每个月给这边大公司的前台姑娘们两百元钱,即便是大公司的前台,实际工资也并不多,两百元同样值得尊重。大霞采纳了我的意见,销售业绩开始增长,一季度下来,聘用的临时工增加到两个,半栋楼都能闻到二丫饭菜的香味。可好景不长,一家以数字开头的知名快餐企业入驻园区,人家既有实体店,又附带送餐服务,送餐员还都是水灵灵的小鲜肉。大霞的两百元政策失效,送餐员恢复到他和表弟两人,渐渐地,表弟也用不上了,他的便当生涯走到了尽头。
新年过后,大霞打来电话,告诉我他迎来转机,二丫舅舅终于认可他与二丫的交往,并答应借给他们八万元。他们转投郊区,在职大南门附近的平民市场开了个小餐馆,经营早点与油泼面。
4。
由于地理原因,我们见面的机会不复往日,彼此间联系愈发地少。直到2010年夏末,我搬到女朋友家所在的三间舍社区,才与大霞有了第二次团聚的机会,他和二丫所在的市场与三间舍相隔不远,步行不过十几分钟路程。周末,他亲自下厨招待我和我女朋友,坐在桌边笑嘻嘻地问我:“觉得怎么样?我媳妇老家的秘方,别看就一碗面,我学了一个多月才出师。”
可惜,大霞的境遇从来不会像他做出的饭菜那样美好,他们的生意刚刚有了点儿起色,就面临关门歇业的危险,他们招惹了三间舍最著名的一个浑蛋。
当年的三间舍,地痞丛出,很多无所事事的本地混混儿以欺负外地商贩为乐,其中势力最大的一个叫作老虎,老虎和他的手下很好辨认:光头,文身,出入乘坐一辆红色马自达。这帮人专门在职大附近收取外地商贩的保护费,且专挑证件不全的下手,老虎自称上面有人,不给钱就捣乱,扬言一个电话就能封店抓人。
二丫说,老虎要的不算多,一个星期三百元。可大霞表示心疼,他是卖便当出身的,知道这三百元来得有多不易,何况自己和女友舅舅间还有份巨额的债务。他害怕老虎那帮人,也知道这地方很多做生意的都在交保护费,但他就是不愿意。
他站在门口,看着老虎和手下进去轰掉吃面的顾客,踢翻滚烫的汤锅,二丫和表弟站在原地不敢动弹。老虎返回门口,用力扇大霞一个嘴巴子,说:“小子,明儿还这点,有种你就开门。”自此,大霞和他的店成为市场的“明星”,每天早上成堆的闲人围在外面欣赏老虎踢馆扇人,从没有人报警,大霞也不许别人报警,他大喊:“谁报警我跟谁急!”
二丫找到我,要我出面劝大霞交保护费,她不心疼这个钱,只是没想到自己的男朋友这么傻。二丫流着泪说:“你认识他最久,你告诉我,他一直是这样的吗?”我说:“算了,还是报警吧,或者你们干脆换个地儿做生意。他现在不见我,电话也不接,看样子是铁了心。”二丫哭得更加厉害,抹着眼泪说:“我想报警,大霞不让,说现在报警,生意就真没法儿做了,老虎他们最多被拘留几天就会放出来,出来后还是不会放过我们。我也想过搬走,可开这个店的大部分钱是我舅舅的,我舅妈一直在逼着我们还债,离开这儿,我们怎么还啊?这该死的大霞,早知道这样,当初我就不该来找他。”
漫长的一个月过去了,大霞的店早已没了顾客上门,窗口的玻璃碴儿被淅淅沥沥的秋雨一点点敲到地上,他每日里准时来到市场开门、打烊,端坐在椅子上注视来往人群。老虎来闹的次数越来越少,他对这个丑八怪愣头青厌恶到了极点,这小子无意之中拆穿了那个“上面有人”的谎言,至少所谓的“工商局关系”始终没有出现。市场里其他商贩陆续开始拖欠保护费,他们给老虎的理由是:“那个卖油泼面的活宝什么时候交钱,我们就交钱。”老虎向大霞发出最后通牒:保护费降为每星期两百元,要么交钱,要么两周内关张走人。十月份的最后一天,他会带全部人马来做个了断,害怕的话,可以报警。
我不知道他哪儿来的勇气,事实上,在我有限的记忆里,从未见他有过真正的胆识,他就是个外表豪爽仗义、骨子里仅仅靠蛮力汲汲于生存的素人,他早就习惯了被嘲弄、欺负,也忽略了诸多嘴脸与刁难,他默默无闻的人生躲避着各种波澜与变数,苛求的不过是一隅之安。
早上七点,他来到市场,在众人注视下重新打开那扇残破的门,瞪着小眼站在自己的店前,一缕阳光从棚顶滑过,照亮人间无数个不屈的灵魂。
我急匆匆向单位请了假,打车赶到事发地点,没有找到大霞和他的家人,整座天棚下都是交头接耳看热闹的人,警车呼啸着从人堆里穿过,小贩们抻着脖子对着车窗后座叫骂。
老虎留了大霞一条命,只打折他一条腿,大霞的余生将成为一名瘸子,就像他的父亲一样。警队队长也当场打折老虎一条腿,老虎逃跑时暴力袭警,并试图抢夺一辆三蹦子(三轮车),队长只好拔枪相向。子弹击碎了老虎的膝盖,他摔倒在路边的泥水里,在干警按压下,像只待杀的肥猪发出凄厉的惨叫,那时所有人明白过来:他在警局也没什么人。
我跟着二丫走进病房,对绷带护体的大霞说:“干吗收老虎家里人的钱?”大霞转动眼珠子说:“你小声点儿……过来讲。”我挨着床头坐下,说:“你看新闻了吗?检察院在公诉老虎那帮人,政府要一口气端掉三间舍所有的混混儿,你是主要人证之一,你张嘴,他一准出不来。”大霞咧嘴笑笑,说:“我就是不张嘴,他也出不来了,其他人已经联名举报,市场管理处的干事也被抓了,他和老虎的手下把老虎以前的案子全供了出来,里面还有劫运钞车的事情,你想,他还出得来吗?”我说:“这谁告诉你的?”他说:“给我做笔录的警官打电话说的,我把店里这一个多月的录像资料都给了他,他还是训我,训我不早点儿报警,训我不配合他们的工作。”
二丫无话,坐在床边含泪剥了只香蕉给大霞,大霞放下香蕉,侧脸看着我说:“超子,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我们是穷人,穷人做不了什么大事,不是吗?现在这样,已经算最好了,我拿这个钱不亏心,这原本就是我们这些人的辛苦钱。有了它,二丫舅舅那边的债就还上了,我和二丫还可以去其他地方开个像样点儿的店。还有,你跟你朋友搞的那个培训班再干起来吧,关了多可惜呀,谁做生意没失败过,接着干吧,我再借你钱。”
我心头泛起一阵酸楚,擦眼望了会儿窗外,回过头笑着对他说:“大霞,跟你说个事,你还记得当年在学校里带人打你的那个地头蛇吗?咱们老同学说这小子被判了死刑,他帮一个竞选村长的人闹事,结果闹出了人命,跟他一起混的你那个同乡大勇因这事也进去了。”大霞摆正脸庞,望着灯光说:“我知道这事,前天爱琳在网上跟我说了,她说她不想受连累,要和大勇离婚。唉,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都是命。”
从医院出来,我乘着夜色走在路上,静静地回忆了当年我们在那个如今已不复存在的县中的生活,我觉得大霞赢了,他输了二十多年,却一朝赢得这么彻底。这些都跟命没什么关系,不过是人情使然,活宝们一旦聪明起来,便很少有人再是他们的对手,因为他们拥有我们不曾拥有或不敢拥有的东西。
5。
2014年夏,大霞的瘸子父亲死在了牛城三院,他花费二十多万元在老家办了有史以来最风光的一场葬礼,各种铜鼓洋号、露天电影、杂耍大戏整整折腾了小山村半月有余。出殡那天,队伍里开着裹着白布的豪车,风中飘荡着金箔制作的花片,大霞举着孝幡走在众人前面,始终高昂着头颅。
他的快餐店发展到三家,引起同行关注,最终他选择与以数字开头的那家企业合作。店面重组后,旗下员工开始戏称他“周董”,大家喜欢这个称呼,也发自内心地觉得有喜感。周董发福了,圆润的大肉覆盖了大部分不雅的棱角,他看上去不再像当年那样恐怖,多数人惧怕的肥胖,却成了他这种人的福利。周董的太太也发福了,简直又黑又胖,她不见我们这些老朋友,即使一窗相隔也不肯出来。大霞告诉我,二丫就是这个脾气,早年他也没看出来,她恨我这样的人,我这样的人当年曾看不起她的丈夫,现在她也不需要看得起我们。
“干吗非得还钱?”他扶着栏杆说,“你朋友不是说那个培训班正需要钱吗?接着干啊,钱不够再说话。”我说:“算了吧,自己开的班自己清楚。知道你现在不缺钱,还你钱是为了断我自己那份念想,我不是个做生意的料。”我转过脸问他:“听大勇说你现在在帮他老婆的忙,怎么回事?”他说:“算不上帮忙,爱琳挺不容易的,带着孩子跟着丈夫来到北京,半年多都找不到个像样的工作,我借了点儿钱给他们,他们去安贞门那边卖油泼面了,听说生意挺好的,孩子也马上要上那边的小学了。”我笑起来,说:“你是个好人啊大霞,好人……对了,我以前说过你是个好人吗?”他说:“没有。”我说:“你是好人,真的,大霞,你比我们这些人都好。”他也笑起来,说:“我算哪门子好人,我只对自己喜欢的人好,他们知道,我就知足了。”
毕业那年徒步去拉萨
2012年我大学毕业,毕业前的散伙饭上,我跟同学说打算徒步去拉萨。他们送我三个字:神经病。
但那个7月,我还是背上行囊出发了。我揣着实习攒的3000元钱,背了帐篷,旅行包里塞满了各种出门必备的物品:衣服鞋帽、洗刷用品、压缩饼干矿泉水、感冒药,甚至带了馒头。
收拾好行李,我到老杨家转了一圈。老杨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兄弟,但是腿有残疾,只能坐在轮椅上。老杨画了幅自画像,叫我把这个“他”也带去西藏走一趟。
出发前,我还特意找了算命先生。老人眼睛快睁不开了,悠悠地说我八字过硬、不同凡人,西去的路上定会畅通无阻。
果然,我的确不同凡响,不该遇到的全遇到了,半路恨不能雇几个小孩砸他老人家的脑门儿。
从四川出发,刚到雅安就遇到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大爷,热心指点我去318国道的方向。但不知是他听错了还是指错了,我迷迷糊糊地走向了108国道,白白走了三个小时,遇到一群跟我一样走错路的人。
记忆深刻的是一个叫西瓜的深圳妹子,从成都到康定一路都是裙子配高跟鞋走过来的,说要用自己的方式去拉萨。高跟鞋的后跟虽然不是特别高,但是能在斜坡健步如飞不喊累的,我的确是第一次遇到。后来在康定离别之后,听朋友讲,最后她除了裙子换成羽绒服之外,高跟鞋一路穿到布达拉宫。
剩下的就是老狼、我跟道哥。道哥之所以有这个绰号,是因为他长得像《疯狂的石头》里的道哥,胖乎乎的,眼睛眯成一条线,外表猥琐,内心放荡,唯一一件宝贝就是内存8G的山寨iPad版MP5,里面装满了各种岛国爱情动作片,一路上不住地给我们讲成人段子,说话时总是一句一个蛋疼。
去往理塘的路上,偶遇两只四眼狗路边交配,藏区的野狗都长有藏獒般的眉毛,当地人把它们称作四眼狗,生性凶猛。这种事情正中道哥的胃口,他兴奋地掏出相机,奋不顾身地冲过去照特写,只听咔嚓一声外加一闪光,瞬间惹怒了四眼狗,我们还没等回过神来,道哥已经被扑倒在地。我们赶紧抓起石头打狗,但慌忙之下,石头没扔到狗反而撒了道哥一身。
道哥很快被警察送去雅江医院,临走跟我们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以后再也不蛋疼地开闪光了。”
我跟老狼继续前进,理塘到巴塘,100多公里,天已经半黑,身上所有吃的也都送给了藏族小孩,饥肠辘辘之后便是绝望,以为要光荣地露宿在大草原。就在这时,我忽然发现远处几个藏族牧民在搭帐篷。我俩像是看见了救星,厚着脸皮准备去借宿,但还没等把扎西德勒喊出口,一位藏族大哥就径直走过来说:“前面有贼的嘛,太晚了在这儿住下的嘛。”
我们愣了愣,边道谢边迫不及待地进了帐篷。放到以前,我必定会想:哪有这么好的事?有阴谋!但大哥一脸纯朴,实在无法勾起我的“被迫害妄想症”,何况,旁边还有俩小孩和一个老婆婆!
一位藏族妇女正坐在草地上生着炉子,应该是他的老婆。藏族大哥跟老婆嘟噜了一段藏语,我们猜测那意思是:家里来客人了,今晚上住咱家。妇女连忙起身,怕我们坐不习惯草地,把她们睡觉的床单铺在地面让我们坐,又去给我们打水做饭,做了个土豆丝炒牛肉。
之前在路上,我就两个愿望:一是吃顿热腾腾的饭,二是有个地方睡觉,遇到藏族大哥忽然一步到位全实现了,我又开始默默怀念算命先生。当然,不能白吃白喝,我从背包里掏出山东的泰山烟递给他们,藏族大哥抽了一口,特别憨地说了句:“这东西好的嘛!这是什么地方的烟嘛。”我说山东,他没懂,又问山东啥地方。这下我不会解释了,就说北京。他们顿时恍然大悟:啊!北京好,北京好。说完小心翼翼地把空烟盒塞进口袋里。
藏族大哥叫吉姆,他两个儿子一个叫贡嘎,另一个叫桑耶,名字都是找当地活佛起的,两个名字都是西藏神山。吉姆大哥说他们是平民没有姓,只有贵族才有姓氏的延续。
他们的三个帐篷里住着全家族的人,几个人都给有钱人放牛。老狼一听他们生活艰难,二话没说把我们背包里的药品,甚至连洗发水沐浴液都送给了藏族大哥。当时我俩都很激动,把包掏了个底朝天,以致随后的几天却因为连感冒药都没有吃尽了苦头。
吃过饭,贡嘎跟桑耶两个小家伙在摔跤,藏族大哥拉我们去跳舞。我这辈子从来没想过能在青藏高原上扎营睡觉,更没想到能在草原上跟藏族牧民一起跳舞。老狼兴奋地趴在草地上打滚,我也恨不能跳得老高,还给老杨打了个长途电话,得意扬扬地说:“我和藏民在跳舞呢,你听听!”
晚上入睡,外面下起了大雨,被子不够用,吉姆大哥就把被子盖在我们身上,自己铺着大衣睡。我们不肯要,他却根本不容推托,说自己:“不要紧的嘛。”
虽然那夜风大雨疾,我们仍然睡了饱饱一觉。清晨,半梦半醒的我迷迷糊糊一个转身摸到了小花,才想起来,自己躺在草原上呢!我叫起老狼,准备不打扰藏族大哥偷偷走,却发现吉姆的妻子早就忙碌起来,原来他们怕我们路上没东西吃,特意做了几锅饼,热情地往我们包里塞。
在我的记忆中,不善言谈的老狼哭过两次。那个清晨,他边哭边大声喊着扎西德勒,一步三回头地和藏族大哥一家告了别。我们抬头看着远处的雪山、无尽的草原,还有带给我们无限温暖的白色帐篷,心底感慨万千。这些朴实善良的人,我们永远没有机会再见面了。
我和老狼继续往邦达赶,遇到了一对搭车的小情侣——小刁跟丹丹。他们是从青岛学校门口搭车一路过来的,说是为了去珠峰大本营私订终身。这让我跟老狼羡慕嫉妒,我总不能跟老狼牵手去珠峰吧。
到邦达时已经晚上10点多了,所有宾馆都满员。我们打算在公安局门口搭帐篷,小刁忽然提议说:“不如今晚咱们花钱雇车去八宿,来一个夜闯怒江72拐!”
怒江72拐又称川藏99拐,海拔最低处也3000多米。小刁话音刚落我们就一片欢腾,四个人互相笑眯眯地看着对方:果然,都是爱刺激的主儿。无论是徒步还是单车来西藏的,几乎没什么人敢赶夜路,更别提怒江72拐。我们打算冒险试试,但在当地找了一圈人,根本没人敢出夜车。这时走来一大叔,问:“去八宿的吗,我这儿出车。”
大叔开的是丰田大越野,我们特别激动地上了车,但刚坐下我就后悔了。因为我突然发现他方向盘上不是丰田标志而是江淮。更惊悚的是,司机居然边开车边喝啤酒,酒味扑了满车。我假装关心地说:“大哥,喝酒可对身体不太好啊!”司机却憨憨地回了句:“没事,刚才两杯白酒早下肚了,过个小拐很轻松。”说完,他打开音乐,一个加速开到80迈,吓得我和老狼汗都快出来了。
进了72拐,山上下着大雾挂着小雨,司机大叔扎西却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一听音乐就兴奋,连拐弯都是60迈。毫不夸张地说,当时视野也就五米左右,扎西大叔不时刹车再喝两口啤酒,若无其事地回头跟我们聊天,方向盘看都不带看的。我跟伙伴们面面相觑,老狼忍不住在手机上敲了几个字给我看:“兄弟,咱们几个今晚可能得留在这儿了!”
我脑海里瞬间想起父母、同学以及这20年里无数开心的事。我这个曾经天不怕地不怕的90后,终于知道了害怕的滋味。我闭着眼睛祈祷:以后绝不奢望能有豪车、好工作,只要能让我活着回家就行,一定好好过日子!
睁开眼,我发现小刁不时地摸我大腿,估计他是快哭出来了,两眼直勾勾地看着司机扎西大叔,憋半天说了句:“叔,咱开慢点儿就行,我们不着急。”扎西挥挥手说:“不要害怕,你们听说过十八军吗,当年十八军进藏领头车的解放军手把手地教的我爷爷开车。我们家族的技术很棒的嘛!不信我给你来个漂移嘛!”
话音刚落,一个急拐弯,坐在车里我都能听到轮胎与地面剧烈摩擦的声音,感觉小命儿当场被甩出去了一半。我绝望了,打开手机写短信:“爸爸妈妈,孩儿不孝,欺骗你们说是去四川玩,玩着玩着玩到了西藏,以前总是惹你们生气不听话,把我抚养这么大却没有报答你们。对不起,爸爸妈妈,爱你们!”
因为当时根本没信号,短信写好了就存草稿,打算出事的那一刹奋不顾身地把手机扔出去。
这条短信我一直保留到现在。大半夜在72拐看着醉驾大叔玩漂移的感觉,比坐过山车刺激得多,大概是我这一辈子都忘不掉的回忆了。
扎西大叔一路情绪高涨,边开车边跟我们讲当年每修一公里路都会死一个人,不时还用闪光灯照下拐角处的警示牌,警察提醒您此处葬身多少人、出了多少起车祸。
一个小时之后,车终于从72拐下来,水管喷车底部刹车片时,顿时升起一团蒸汽,可想而知我们这趟越野车坐得有多刺激。车安全抵达,我跟老狼松了一大口气,感觉捡回了一条小命。正当我们回忆刚才凶险时,忽然发现少了一个人:丹丹居然睡了一路,醒来之后还说做梦梦到荡秋千……
从成都徒步走到拉萨,走走停停折腾了一个月,风景真的很美,更难忘的却是屡次的惊心动魄,72拐这种有惊无险其实隔两天就遇到一回。一路上,我认识了曾经绕着中国边境走了一圈的王哥,落户尼泊尔的狐狸,还有道哥、老狼、丹丹……当我终于到了布达拉宫,高举着老杨的画像请朋友拍照时,感觉头顶的大太阳仿佛直照进了心底。
走在去拉萨的路上,我曾经哭着想回来。可是回来后,又在心里哭着想重走一遍。那种感觉有点儿复杂,但我想,每一个徒步走过拉萨的人,都一定明白吧!
爸爸什么都知道
从小我就一直觉得,我爸有一种很神奇的能力,他总是能和我的老师关系良好,从而掌握我每一次的上课胡闹、考试失败。每次我回到家妄图掩盖考砸的事实,他都已经笑眯眯地告诉我“老实交代”,简直是我少年时期心理阴影的直接黑手。甚至直到今天早上,我出门上班之前,他还乐滋滋地跟我说,我初中的班主任在朋友圈传了自己包的饺子的照片。
小学时,有个叫公文数学的课外班,专教应用题,我爸乐滋滋地让我去参加。我倒不是不乐意做应用题,而是小学时候的老师规矩甚严,设和答都要把题目最末一句抄一遍,做题只需两分钟,写完那两句话花的时间却很久。每周四中午在学校做完一套题,还要再领一套题回家做。那时候,双休日我还在福州路上学画画,在文庙学数学,生活得非常不幸福。终于在一个小伙伴们都在玩儿而我却要独自在家做题的下午,心中愤懑大爆发,偷偷把题目纸撕下两张,然后撕碎冲进了马桶。
下午我爸回家的时候,我正高高兴兴地看电视,我爸一脸笑意地问我:“你今天作业做完了吗?”
我一脸纯真地说:“做完了!”然后继续看电视。
“可是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这次的作业只有三张纸呢?”他从我书包里拿出数学作业。
我继续假装很自然地说:“因为这次老师少布置了呗。”
“那第一页后面,为什么是第四页呢?”
“……”
这事以我被暴揍一顿而告终。
上了高中之后,有一次和同学闹得不开心,回到家里也没和父母说。总觉得自己的自我意识特别强,什么都能自己处理。被人误解,被人议论,也议论别人,也试图反击。半夜睡觉前给朋友发短信讲述,有时候觉得委屈,就在被子里哭,哭到睡着。后来有天早上,我爸送我去上学,也没有说什么,就很淡淡地说了一句:“如果你没做错事,那没什么好怕的。”
大学以后,他对我的现状并没有以前那么了如指掌了,许是没有了“内线”吧。每次他给我打电话,我总说忙,然后匆匆挂了电话。想想那时候,忙学生会,忙谈恋爱,忙着玩乐与吃喝。一周回一次家,吃完晚饭就开始玩电脑,他总是在客厅里扯着嗓子骂我:“再玩儿,再玩儿眼睛都瞎了!”我不理他,或者回他一句:“不要来烦我。”然后把门关上。
几年前的夏天,我和K先生分手。回想起来,当时并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剧情,目之所及不过是人人都会经历的寻常事。但是在几年以前的那个时候,心里还真的觉得很难过。分手之后不久,朋友们来我家吃饭喝酒,打趣解闷。一顿饭吃到半夜才结束,我爸送朋友们出门,我站在门口,听到他对他们说:“你们安慰安慰她。”
等他回家,我和他为了这句话大吵一架,与其说是他和我吵,不如说是我在指责,而他在听。我爸并不是一个很能沉得住气的人,因此我们经常开玩笑地斗嘴。几年前,我对于自尊的需求远比现在要更为执念,做什么事都想着不能丢脸,连分手亦是如此。可能当时在我的想法里,由父母插手孩子的感情生活,实在是一件让我脸上无光的事情。
不久前和K先生聊天,说到当时,大家不免都觉得无论在一起的决定,还是分开的理由,都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我与他除了做朋友外,并不适合做恋人。说着说着,我难免想到当初的那顿饭,也明白了为何那次我爸没有反驳我关于面子问题的谬论。他站在那里,不说话,也许也只是因为无能为力。
后来,这种无能为力的时候便多了起来。我不再是小孩子,我们都不再是。我们不开心的时候,不再是以前的一块巧克力就能哄好,我们流泪的时候,不是一句“爸爸在”就能止住流泪。我有了我的梦想和打算,与他对我的规划却是背道而驰,经历了无数争吵,有了太多的抱怨,却都忘了去理解。我们与父亲,终究要走各自的人生路,我们说我们并不怕跌倒受伤,可是他们却不愿意看到我们去流泪流血。
有时候想起来,我和我爸很像,都不太会安慰人,有着奇怪的笑点,明明一开始在争执,最后却会控制不住地笑起来。他很好哄,跟他说对不起就会不再生气。他很闹,我妈在朋友圈里发了一句:“妇联发布——你现在流的泪和汗都是你当初挑老公时脑子里进的水。”他必定要不服气地再发一句:“联合国说,你现在流的泪和汗,都是当时挑老婆时脑子里进的水。”有时候他会说错一些话还不承认,我说你怎么那么笨,他很直白地说:“所以生了你也不聪明。”
前几天,小妞心情不好,我和她聊天的时候,她说起正好刚才她爸爸给她发短信,她才说了几句,爸爸就问她:“囡囡你是不是不开心啊?”小妞说她当时就不争气地哭了,然后对我说:“可是我没有告诉他我心情不好啊。”
可是爸爸知道。
爱你的人,什么都知道。
遇见总有意义,哪怕只是告别
曾经在心里住过的故事,今天就让它告别吧,有一天你终会对那些在你生命里住过又离开你的人提不起一丝恨意。总有一天我一定会忘记我为什么爱上你,但还好告别前我们都握紧过。如今的我终于可以确信,我来到这个城市,也许就是为了遇见你;而我遇见你的全部意义,就是为了与你告别。
在我把Kim哥的故事写完之后,他不依不饶,说虽然感激我,但让我怎么着也得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
我说:“尼玛,你不知道写自己的故事是比较复杂的事情吗?”他以我前所未见的正经表情对我说:“卢思浩,这就是考验你的时候了,你这货从来不写自己的故事,这就是看你是不是真的走出来了。”说完,那浑蛋居然还用力地拍了一下我的肩,深沉地点了下头。我想了想也是,就坐下来试着把一些事情在忘记前记录下来。
故事的开始,要从Jimmy的生日趴说起。我和Kim哥聚会十次能疯九次,唯一没疯的那次就是遇到她。那时Kim哥还没有分手,照样各种腻歪让我们很是蛋疼。同样鸡皮疙瘩掉满地的还有她,以至于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Kevin哥,他们两个多久没见面了?”
我用力地想了会儿,说:“我猜,应该是从早上Kim哥去上课开始……”
那时候的夏天,我们都还算无所事事,整天混在一起,怎么在一起的连我自己都说不清。大概所有说不清的顺其自然,到后面都会有说得清的分道扬镳。我们度过了一个很开心的夏天,然后如同身边情侣大多都要经历的,我们开始了异地恋。
异地恋最麻烦的事情在于,你没有办法在她需要你的时候赶到她身边。异地恋的唯一好处大概只有,你们避免了很多情侣生活中会面对的小摩擦。虽说我们早就过了相信真爱无敌的时段,但我依然相信异地恋本身不会导致太多影响本质的问题,能熬过去的终将能熬过去,会分开的迟早会分开。
就好像我的好友和女友异地六年,一个在澳洲、一个在美国,感情至今依旧,不久以后就会结婚修成正果;自然身边也有异地然后输给距离的故事。其实分手每天都有,有人天天见面还是会分开;有人相隔万里,也没分手,一切都在于两个人自身。
区别只是我们没能熬过去而已。
现在的我,如果不是Kim哥提起来,老实说已经不会经常想起你了。我以为这么写的时候我会很难过,但好像也就是这样而已。我们终究要习惯分道扬镳,你终究会遇到几个曾经住在你生命里、然后离开的人。这不好也不坏,关键在于你能怎么看待它。难过、失落都是正常,但之后你总能度过那段时期。
回国之后我们如约见面,你和我说分手。你用了一个当时我百思不得其解的理由,你说你不是不爱了,而是不知道怎么去爱了。我说:“你是呆逼吗?”你说:“没错啊,我就是呆逼,就是因为呆逼我才不知道怎么去爱的,你懂不懂有一种东西叫作付出了怕失去?我们从一开始就不在一个频率上,你不要告诉我你没察觉到。”
我说:“傻×,距离什么的可以弥补,你只需要走一步,剩下的九十九步我来走,行不行?”你说:“那既然如此,我为什么不去找一个一开始就能跟我并肩同行的人?为什么要等你走九十九步,而不去寻求一个在同一频率的人?”我说:“你不觉得只有这样的感情才算是真的吗?”你说:“那你就错了,谁说只有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的感情才算是真的?你难道没想过很多时候很多问题其实是可以避免的吗?”
这是我们最后一次面对面说话,没想到我现在还记得每一句。那时候彼此都在火头上,现在想想谁都没有错,只是那时候时机不对、想法不同。有人就能一下子遇到特别合适的,有人偏偏会在错的时间遇到错的或者对的人,你也说不清为什么。
那时我常想,说不定晚点儿遇见你我就能成熟点儿了,后来又觉得或许我在你面前,永远成熟不起来。
分手后的第二天,我收到了你的长邮件,让我注意身体,不要熬夜,多喝牛奶,记得热一热。如今那个邮箱的密码我都已经丢了,邮件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也不是说从来没有担心过距离什么的,但那是我们感情最好的时候,大概当时的我们谁都没有想到距离是那么严肃的问题。后来很多人都问我,距离到底能改变什么。我说距离什么都改变不了,但那前提是你要意识到距离是什么样的东西。有的东西,会因为距离而实实在在地改变,如果你意识不到,很多东西,说溜走也就溜走了。
这世上最令人害怕的一件事情是当你最需要爱的时候,你需要的那个人却不在。你和我说你大学里的教授只会坑学生,你说你大学城旁边的商城里贴起来五月天的海报;我对你说堪培拉今天下雨了,给我上ECO的老师特别搞笑,我在电话这头想着印度老师的口音一阵好笑,你好奇地问我是怎么回事儿。我突然发现,我怎么也学不像那语气,后来我去你的大学,五月天的海报早就换成了我不认识的组合的。
我们是一个高中的,但是直到死党介绍我们认识的时候我们才知道了这些。奇怪呢,高中三年我一直是个不怎么安分的人,大大小小的人我也认识不少,怎么偏偏没有认识你呢?我总打趣说,你高中时肯定没现在这么漂亮,不然我早就认识你了。
你说那是因为缘分还没到,早认识了说不定就不能在一起了呢。我说那倒也是,认识之前我们说不定擦肩而过无数次了。
那时候我刚开始写东西,杂七杂八。有一天我给你写,遇到一个喜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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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色狂妃

仙魅

这日子没法过了

天如玉

武皇篡神

寒烟暮北